网店新规

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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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财经》
引用文字: 

  泰迪熊们的网络生活,成了众多网商们面对网店新规的一个缩影。

  北京网店新规的出台,究竟会对网商今后的经营产生多大的影响?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

  网店新规有助于行业发展

  无论是哪个交易平台,其性质都是企业行为、经营行为。提供C2C交易平台的企业,只是基于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供适合自身的认证体系。这样的服务会让买家增加信心,但监管措施还不够,一些应该由政府推出的政策,他们没办法推出来。

  应该说,目前有关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法规还比较少。这次《信息化管理执行条例》的推出,不是新法规的建立,是对过去旧法规的衔接。

  现在,北京已经拥有了丰富的互联网资源,网民数量、域名数量都居全国之首,迫切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工商局联合九个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规则,推出了《信息化管理执行条例》。

  从中小企业、个体创业者的情况来看,他们是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很大一块力量。之前,他们的发展有很多困难,现在他们越来越看重社会信用,长期没有登记注册,交易身份合法化一直影响着他们的发展。

  这个条例关注了这部分人的利益,从法律上保障了他们和其他交易者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展开经营。条例不仅不会阻止这部分人的发展,反而会给他们创造提高社会信用的机会。

  新规实施会做详细安排

  网店新规的出台,更多的是为了促进和呼吁网商办照。其他的一切,会交由市场去判断和作出选择,北京市工商局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网络认证。

  至于网商地域如何介定,是按照IP地址?账户注册地?发货地?还是身份证明地址?会由市场做出答案。当前,紧要的是把人大的条例实施好。

  公司法、公司登记法、个人合伙企业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会作为登记注册依据,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办理执照后的一些后续问题,目前并没有出台更具体的细则,要等新规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再做详细的安排。

  在本文发稿前,记者再次致电北京市工商局,询问王靖处长:在实施细则未出之前,网商如何处理自己的业务?注册完成后,还要办什么手续?交什么费用?怎么交?交多少?以及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和如何纳税等问题。

  王靖处长的态度大不如前,她让记者先联系宣传处。北京市工商局宣传处给记者的答复是:无法安排采访。现阶段的所有问题一概不予回答,有新的情况会在网上公示。

  税务局的说法

  网商办理登记注册后,如何缴税?适用什么税率?记者致电北京市税务局,税务局的答复如下:

  一、营业执照办下来之后,如果30天内不办理税务登记,会处以罚款。

  二、办理税务登记时,如果是个体经营,要带上营业执照、身份证。如果是公司经营,要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说明和单位公章。

  三、适用税率:如果是以个人形式办照,先要核定资产情况,再按照适用税率征税。如果是以公司形式办照,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是25%,小型微利企业是20%。

  网商如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一、打算继续以个人名义开店的网商

  如果是属于这种情况,要按照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提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和《经营场所证明》,办理人要交纳登记注册费20元,如需要副本的话,再交3元的副本工本费。

  如果没有办实体的打算,经营场所则可以选择自家住宅。

  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二、打算以公司形式开店的网商

  如果是属于这种情况,则要按照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住所证明》。

  办理人交纳的费用,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50元。

  三、哪些网商不用登记注册

  已经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范围一致的,以及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可以不用登记注册。

网商代表递交网店新规听证申请遭拒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引用文字: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建议其向地方法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杨国强

  作为天涯论坛几百位网商的代表,“窗花”、“影子”、“万家灯火”等6位网商昨天来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递交了一份就网店执照的“听证申请书”,请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但这一听证申请并未被接受。

  工商朝阳分局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并建议他们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等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湖北襄樊学院法学专家张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某项地方性政策的出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某种必要,相关当事人可以要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但张樊认为,网商选择到工商朝阳分局递交听证申请并不恰当,他们可以要求市政府和相关权力机构举行听证会。

  申请听证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份听证申请书共有3页,包括申请事项以及列举的4项事实和理由。上述6位网商是通过天涯论坛的帖子以及平常交流而聚集起来的。

  7月19日,在天涯上一个署名“都市醉侠”的网民发帖称:“关于网店收费我决定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或提起行政复议,请各位牛人来帮忙”,这个帖子很快成了浏览的焦点,截至目前:该帖浏览达到229367人次,回复达到4695人次。发帖者是一位普通的北京网商,也在昨天提出申请的队伍中。

  申请书说:“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这些网商质疑,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这个地方法规时,事前应该多征求一些各界的意见。

  时候不到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在接受《电脑报》采访时指出,这并非一个过渡性的规定,而是一条长期适用的法规。

  两年多前,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的张樊亲自参与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的相关制定工作。张樊认为,《条例》中规定,电子商务者办理营业执照,只是提出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方向。“办执照是必然的,但目前不适合。”

  另外,张樊认为,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出现在网上的很多是网名,工商局没办法确定其属地性和实际身份,因此没办法管辖和约束他们,造成目前情况下实际执行可能性不是很大。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提出了管理网络零售产业“三不原则”:“一、网络零售占全社会零售在5%以下,政府不应管它;二、全中国网商人数在500万以下,政府不应管它。三、网商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政府不应管它。”

  与此同时,广西、湖北、上海等地工商局则纷纷表示不会跟进、暂不涉及等观点。

上海电子商务草案暂不涉及网店新规

来源: 
东方网-劳动报
引用文字: 

  北京本月试点“网上开店新规”———以盈利为目的的网上经营者均须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记者昨天得到确认,由于操作问题以及现实状况,将于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修改稿)中不会增加“网上开店须营业执照”的条款。

  新法不涉及C2C交易

  今年6月《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参与该规定草案制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规定草案的修改稿将于今年10月份第二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尽管近期外界十分关注北京试点网店办照,但是经过研讨,修改稿中将不涉及C2C即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易规范,暂时不会增加网上经营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条款。

  如果上海也推行与北京一样的法规条款,网上经营的活力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受限。因为本来几乎没有成本的网上开店,不得不像线下经营一样,办理工商执照,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税收和服务费。

  在规定草案一审之后,确实出现了一些争论。”上述负责人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网上购物投诉频发,应当从法律上严格管理。但也有人表示,电子商务行业还处于发展期,管得太严不利于成长,“前几天,我们专门为此进行了表决,最后一致认为目前对于电子商务行业还是应以促进为主,所以修改稿中不会增加开店办执照、实名制登记等内容。”

  成了商人才须办执照

  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没有商人不办营业执照就能经营的,但这是针对商人而言的规定。”他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难道我从家里拿了一件旧衣服卖给邻居,也要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外界对网店办照的规定有误解。”

  刘建德表示,造成误解的原因是消费者看到的只是电子商务的一小部分。事实上,电子商务分三种:B2B(商业对商业或者说是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C(商家对消费者,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和C2C(用户对用户)。目前,消费者都把焦点集中在C2C网站上,并错误地以为这代表着大多的网络卖家,一旦实行实名登记、办营业执照,就会在一段时间内引起混乱。实际上,根据主管部门掌握的资料,B2B和B2C才是占据着网上交易的绝大多数,而这些商家早已有了营业执照。

  他认为,只有当C2C交易平台上的玩家,达到了“商人”的级别,才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网购投诉占总量仅1%

  上海消保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涉及互联网购物的投诉有339起,增长速度较快。消保委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网上购物是在虚拟环境里进行交易,消费者往往只能通过网络广告来获取相关信息,碰到一些不法商户和个人,非常容易上当受骗。而那些不法商户和个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用极低的商品价格来诱导消费者,一旦收到购物款后,就马上销声匿迹。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经常连经营者也找不到,维权难度很大。这种诈骗行为很容易得逞,而违法成本又非常低。

  业界反映

  界定“商人”身份有争议

  成本高卖家关网店

  “西西物语”是北京的一名大二学生,6个月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个网店,利用业余时间销售女性内衣。她在第四个月终于掘到第一桶金:获利400元。就在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传来网上开店要办执照的消息,“西西物语”赶紧找人打听了一下,顿时感到失望。

  “像我这种情况,至少有两个方面不满足上牌照的条件。一是要求要有独立的房间作为注册地,我家在外地,现在住在集体宿舍,总不能为了开一个网店到外面租房吧?二是办个照,钱怎么也要花个千儿八百的,还要自己抽出时间跑工商局。我实在没有这个闲钱,也没有这个时间。”权衡之下,“西西物语”决定放弃这个网店。

  淘宝网接受采访时拒绝透露北京地区有多少卖家因为“网店办照”新规而关门,但表示,像“西西物语”这样的卖家,淘宝正在密切关注。

  “以盈利为目的”难判断

  淘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提出质疑,北京在规定中提出,“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则不需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那么,什么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上海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的观点中,也有一个类似的表述:不是商人就无须办执照。那么怎样才算“商人”?

  记者了解到,在很多购物网站中,店铺分为娱乐区和商务区。理论上,娱乐区应是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的个人,即C2C;而在商务区则应是经营规模较大、销售额较多的企业,即B2C。如果北京的规定是指娱乐区的个人无须办营业执照,那么到底具体多少销售额的店铺属于商务区?娱乐区的不少个人卖家也有实体店铺,销售额也不小,这又如何算?

  某知名网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严格区分两者并不容易,就算网站可以查到销售额记录,一来数以万计很难统计,二来也未必愿意提供给政府管理部门,因为这涉及商户的商业隐私。

网店新规被指阻碍青年创业路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引用文字: 

  部分网店血本甩卖

  网店新规被指阻碍青年创业路

  本报记者 王超 实习生 温泉

  北京“网店办照”的政策8月1日实施后,已经有一些网店扛不住了,开始“血本甩卖”,准备关张。

  “我坚决不去注册,实在不行就关了网店,继续回单位上班,要不就回老家开个实体店。”今天,淘宝网的一名店主lovesngo对记者说。住在北京的lovesngo在淘宝网上全职经营化妆品,她正是“网店新规”要规范的对象。

  网络上有更多的人反对网店新规,一家网站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9成网友反对“网店办照”的施行,亦有超过8成的网友认为网店新规在现阶段实施会扼杀卖家积极性。专家们也有反对的声音,7月31日,姜奇平、吕本富、赵廷超、卢奇骏等11名专家联合呼吁暂缓执行网店新规。8月3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谈及目前热议的网店新规问题时,称目前已经和有关部门达成理解意向,并请网商们放心。更有媒体大胆猜测,北京网店新规可能暂缓执行。

  试水4天,北京网店新规成效如何?

  出台新规的北京市工商局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他们的一举一动皆受到全国媒体关注。就媒体的猜测,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今天回答本报记者说:“我们对此并无新的说法。”

  “这早在意料之中。”某电子商务网站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现在抛售商品的卖家都是因为消息不统一而不知所措。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他们查询到的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工商局,以及各个工商所的说法不统一,甚至同一部门负责人的前后表述都不一致。

  淘宝上的“皇冠”卖家“茄子”,工作一年后在网上开店创业,如今她的小店每月营业额有七八万元。她介绍说,很多年轻人都有过在网上开店实现创业的梦想,如果将来网上开店有这么多限制的话,对年轻人创业有诸多不利。

  茄子的看法与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一致,吴敬琏认为,淘宝网等网络上的“C2C”交易平台是解决群体就业的最佳方式。

  “网店办照的目的是为了征税,即便对现有的网店征税,每年也只有不过3至5亿元的收入,而‘C2C’的模式可以解决100万人的就业。”上述电子商务网站负责人说。在他看来,在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屡攀新高的情况下,“C2C”的创业模式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一大途径。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6月的调查显示,北京的网购主体是25~30岁的青年。精通网络购物的青年大学生对网络开店更加精通,也更有兴趣,不管是兼职还是全职都如鱼得水。Lovesngo介绍,活跃的个人店主以青年人为主,网店新规自然会遭到青年人的普遍抵制。

  网店的利润率不高也是不少店主们反对网店新规的重要因素。虽然营业额不低,Lovesngo说,她每个月的纯利润也就1000元左右,网店虽然暂时不用交税,但激烈的竞争已经把商品的价格压得很低,利润的空间也相应减少。

  Lovesngo说,网店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没有一点成本。比如在淘宝网,租用一个“旺铺模版”,一个季度要花150元,还需要交纳1000元的冻结资金作消费保障。而且如果要生意好,还要做广告。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是网店新规的强烈反对者,他说,“网店新规就像是在蚊子大腿上找肉吃。”他认为,在电子商务的发展阶段,政府当务之急是保护其发展,而不是收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提出了“三不原则”:“网络零售占全社会零售在5%以下,政府不应管它;全中国网商人数在500万以下,政府不应管它;网商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政府不应管它。”

  一边是舆论呼吁要放行,一边是北京网店新规已经试水,两者似乎已水火不容。

  “现在应该在变通中执行。”在网店新规面临执行难题时,姜奇平等专家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国务院出台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要求,从事商业活动必须办理经营执照,但第21条规定了特殊情况,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专家认为,“C2C”的模式和集贸市场有相似之处,很多个人网店既是经营者又是消费者,可以视同特殊情况下的“农民”。姜奇平说,可以在相关法规中加上“网络进行小额贸易不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在北京发布网店新规后,国内其他地市分为几派,上海、重庆将有新规出台,天津不强制推行网店新规,而杭州、广东、深圳、东莞则无意跟进。

  本报北京8月4日电

知识产权专家称网店新规应更早些出台

来源: 
新浪科技
引用文字: 

  新浪科技讯 7月28日中午消息,知识产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李俊慧在做客新浪《小马锐话题》节目时称,网店新规施行时间已偏晚,他认为该规定应更早一些出台。

  他的理由是,包括淘宝卖家在内的电子商务群体实际上从事是一种商务行为,跟传统商业行为的区别在于交付货款在网上完成,但交货还是线下交易,这跟传统的消费行为没有太大区别。而我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拥有合法经营权需有营业执照。

  在当前舆论一边倒的局面下,李俊慧的观点或将在业界引发“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虽外界普遍认可从长远来看,网店新规将有利于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化的,但时机问题是争议焦点。

  诸多人士认为施行网店新规的时机并未成熟。无论从监管技术角度、行政效率,还是市场成熟度来说,现在实施类似新规,对市场的消极影响要大于规范作用。与李俊慧一起参加《小马锐话题》的知名电子商务专家吕伯望即提出了反驳,吕伯望认为目前出台网店新规的做法是“纯属多余”。

  “对比一下工商局要求注册的内容和淘宝网要求注册的内容对比,只有两个不同。第一是工商局要求每个卖家都有经营地点,这是多余的;第二是要卖家注明店铺的经营地点,这侵犯了公民的隐私。”吕伯望认为,工商局的“两道手续”百分之百多余。

  实际上,李俊慧对外界的批评声音也是早有耳闻。他表示,大家如果对某个政策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建议,比如给监管机关或更高级的部门提供一些建议,以阐述清楚该规定对自己目前的工作造成了多大麻烦。(全智)

上海工商拟通过监管淘宝等平台实施网店新规

来源: 
新浪科技
引用文字: 

  新浪科技讯 7月21日消息,上海市工商局正打算通过一种似乎更为有效的方式推动网上卖家开办营业执照。据《上海青年报》今日刊载的报道,该报援引上海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的话称,工商将直接监管网络经营者(即淘宝、易趣等),再通过网络经营者管理每个网上卖家。

  据刘建德表态称,每个想在网上经商的人,网络经营者在与其签订“入网协议”前,需要先查看其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将不得与其签订正式的“入网协议”。

  他举例说,就像是一个集贸市场,里面每个店家都需要在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才能与市场方签订入场协议。

  淘宝官方新闻发言人依然对此保持沉默,声称对此事保持高度关注,但拒绝做出更进一步明确的回应。

  然而据一位接近当事多方的消息人士称,尽管各地工商正在积极推进网上卖家办照新规,但淘宝、易趣等对此事的配合态度并不积极,同时这些企业也认为最终新规能得以成行的可能性不大。

  著名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目前的新规无论是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卖家或者买家都不是一个好的办法,并不适宜于目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怡菲)

工商总局对网店新规将全国推广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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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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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科技讯 7月18日下午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拒绝就网上开店新规一事作出回应,称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至于周伯华局长在吉林考察时是否说过新规将向全国推广的问题,该发言人向新浪科技表示,目前尚未知悉周伯华是否确实说过类似言论,现阶段还没有正式的说法。

  今天上午,《新文化报》的一则报道激起强烈反应,该报报道称,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表态网店新规将在北京试点后,继而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这一说法随即引发相关企业、网民以及业内专家高度关注。一些专家质疑这一说法的真实性,认为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暗示网店新规将不具备强制性,为何又会截然相反的要全国推广?

  昨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官员在接受《财经网》采访时,对备受争议的北京网店新规作出低调解释,暗示将不会强力推行。此番表态被相关企业及专家认为是工商系统向网民做出让步的重要标志。

  但今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的表态,则又发生了剧烈转变,不仅要在北京试点,还将向全国推行。

  据熟知内情的业内人士介绍,网店新规的争议由来已久,各部委之间对此的态度也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据其透露,工业与信息化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对该网店新规持保留态度,使得新规的推进工作并不是十分顺畅。

  该人士表示,长远来看其实大家都认可网店需要办理执照、接受监督、依法纳税。但目前大多数人认为时机并未成熟,无论是从监管技术角度、行政效率,还是市场成熟度来说,现在实施类似新规,对市场的伤害要大于对市场的规范作用。

  淘宝等相关企业对此仍然拒绝置评,表示会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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