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

刑责人肉搜索论是典型的盲人骑瞎马

Tagged: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引用文字: 

  □王 琳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媒体用这样的语言来形容“人肉搜索”,且断言“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在笔者看来,这句话不仅夸张,而且很夸张。事实上,从最初的“虐猫人事件”,到轰动一时的“铜须门”,再到最近的替奥运冠军寻父,能成为公共事件的“人肉搜索”屈指可数。而多数“人肉搜索”在由某一网友发布后,往往因应者寥寥而逐渐被淹没在网络信息的汪洋之中,归于无形。“人肉搜索”并不是一个类似“谷歌”或“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只要输入一个人名,点击“搜索”键就可以得到结果的。如果以媒体过于夸张的言辞来作为“人肉搜索”入刑的依据,那可真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渊池”了。

  笔者也特意查阅了建言将“人肉搜索”入刑的原始出处———应该是始于8月26日的《检察日报》。这则报道是这样写的:“25日,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认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追究网络‘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那些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且符合刑法规定的客观要件,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很显然,委员们的建议仍着眼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而不是光针对“人肉搜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应当入罪的情况有很多,委员们认为这里面也应该包括“人肉搜索”。但“人肉搜索”并不必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也并不必然就属于“情节严重”。

  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在网上的确由来已久。作为由网友发动且得到响应的“人肉搜索”确实可能被滥用。只是“人肉搜索”本身并不存在“原罪”。正如刀具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砍人,我们却不能将“刀具”入罪或将所有持刀的人都入罪。立法机关所讨论的,其实并不是要将“人肉搜索”的入刑予以单独规定,而是如何在技术上将那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人肉搜索”行为涵盖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立法中。

  除媒体的误读之外,也确有不少网友对“人肉搜索”的入刑持赞同态度,更有人大代表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言论表示支持。这实则再次暴露出“刑罚崇拜”仍根深蒂固———在传统观念下,刑法国家本位深入人心。明明可以通过民事程序来解决的秩序失范,非要寻求国家权力甚至国家暴力的介入,似乎没有代表国家强制力的刑罚为后盾,就不足以消弭潜在的危险。而即便是这种行为已经被涵盖在某个法条中,为突出对某一行为的“高度重视”,仍要寻求对这一行为的特别规定。似乎不如此,就无法彰显国家刑罚威权在这一领域中的存在。我们正从严刑峻法的“刑罚崇拜”时代艰难走出,现在恰恰是回复刑法本来面目的最好时机。

  陈兴良教授曾言:“刑法是一种不得已的恶。用之得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益;用之不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害。因此,对于刑法之可能的扩张和滥用,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不得已的恶只能不得已而用之,此乃用刑之道也。”旨在“找人”的“人肉搜索”本来利弊皆存,其可能导致的侵权行为也多在民事领域之中,又何必动辄刑罚侍候呢?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

评论:评判人肉搜索暴力与否三个标准

Tagged:  
来源: 
东方早报
引用文字: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杨涛

  “人肉搜索第一案”正在艰难进行中。今年初,轰动一时的北京女白领因丈夫出轨跳楼自杀一事有新进展。其夫王菲遭遇网友“人肉搜索”,个人信息被公开于网络,生活受到干扰,进而起诉网站,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受理此类网络侵权。受理该案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首次开庭后,发现案情复杂,遂将一个法官审理的简易程序升级至合议庭审理的普通程序,还在6月26日召集包括互联网、法学专家在内的研讨会,7月9日召开54名法官联席会议。(7月31日《青年周末》)

  国内因“人肉搜索”引发的事件不在少数。例如2006年的“铜须”事件、“虐猫”事件,2007年的“辱师”事件。“人肉搜索”将当事人的相关隐私肆无忌惮地公布于网上,并且往往伴随着网上、网下对当事人的辱骂,因而,“人肉搜索”几乎就是“网络暴力”的代名词。但事实上,“人肉搜索”并非“网络暴力”那么简单,要不法院不会如此慎重,专家之间也不会产生分歧,网民也不会喊出“搜索坏人怎么能算网络暴力”的质问。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涉及舆论监督与公民名誉权、隐私权冲突的问题,值得认真考虑,审慎判决。

  “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民行使监督权、批评权的体现。网民在网上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和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进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在著名的“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中,“中国舆论监督网”就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监督与批评不能过当,否则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

  首先,“人肉搜索”可能涉及“诽谤”。在本案中,就有对网民提到的“王菲逼死贤妻”、“王菲由其妻包养”等事实能否成立的激烈辩论。如果网民文章的基本事实失实(在诉讼中,必须由网民或相关网站来举证证明事实存在),或者网民与网站不能举证,就应承担败诉责任。网站一般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其删除信息时,及时删除,否则就应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承担,要求网民对自己的发言必须负责,以求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保护中得到平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网民提供的信息涉及对官员的举报和揭露,我认为,在诉讼中,就应先由有关机关查证无此事实,并且网民也没有证据时,才能判处网民败诉,因为官员是“公众人物”,理应受到更严厉的监督,以保障公民监督权的实现。

  “诽谤”还涉及网民根据其他网民提供的信息所作的评论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在各国“诽谤法”实践中,有“公正评论免责”的原则,只要是根据公开正式的报道进行的评论,并且没有侮辱他人,评论者就应当免责。但网民仅仅根据他人提供的网上信息,就轻率地作出一番评论,我认为不享受“公正评论免责”的保护。因为,网上发表信息很随意,评论者没有进行核实就进行轻率评论,事实上扩散了影响。当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虚构的,那么评论者当然不能免责,否则,公民的名誉权随时可能遭受侵犯。

  “人肉搜索”可能涉及“侮辱”,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在一些事件中,网民往往会出现肆意辱骂当事者的一边倒情形——不是根据事实本身进行评判,而是对当事人的人格进行侮辱,这无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也容易培育社会暴戾氛围,并不是公民行使正当监督权的体现,这在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网民采取这样的方式,不管事实如何,都是侵权,网站不及时删除这样的帖子,就是失职,应当承担责任。

  “人肉搜索”涉及的最大问题,是可能侵犯当事人隐私权。在本案中,被告律师认为,相关网站公布的信息,是在网络上已经可以被搜索到的信息,因此不能认为是“隐私”,但原告律师并不认同,因为在“人肉搜索” 中,一些网民将网下的当事人信息传至网上。我则认为,当事人的手机号码、住址、身份证号等等个人基本信息,只要是当事人不愿意在大范围内公开的,都算“隐私”。但对这些信息,如果当事人自愿或他人得到当事人许可而公布在网上,任何人都能搜到,那就不能算“隐私”,不过,要是通过相应的授权才能查看,或者要通过特殊技术才能获取的,也算侵犯“隐私”。其次,网民将网下小范围知晓的他人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应该视为侵犯个人隐私,而其他网民或网站明知或应当知道这些个人信息非自愿公布,而是他人恶意公布或转载,也应视为侵犯隐私。

人肉搜索要招正规军:可以无组织但要有纪律

Tagged:  
来源: 
北京晨报
引用文字: 

  一直在分散作战的“人肉搜索”要有“正规军”了。记者昨日获悉,猫扑网的论坛已准备开始招聘“人肉搜索”,虽然他们的报酬只是在网络上才能使用的虚拟货币,但招聘方仍然坚信,通过即将出台的公约,有组织的“人肉引擎”将不再参与无聊庸俗的搜索活动,更不允许将他人隐私作为搜索的终极目标。截至记者发稿时,招聘活动仍在进行中。

  一页页翻回帖找线索

  ● 目击

  早晨9点,身材稍胖,脸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LEX,提着电脑走进了位于大望路万达广场的办公室,坐在电脑前的他,打开的第一个页面,就是转有“帮我找找这个人”帖子的天涯论坛和某网站论坛。LEX一页页地翻看着最新的回帖,“我觉得好像不是在北京,不过我帮顶帖子”、“这人电话是:587,照片的环境是长沙某高中内,这人有个好朋友可能叫范。”看了一遍,LEX只发现了3条有用的线索,然后他又将这些信息发到人肉搜索论坛主帖下面。

  随后又开始了新的搜索,忽然,一条吸引眼球的帖子跃入眼帘——寻找“洗衣粉女孩”的帖子,他迅速将帖子上的内容发到了自己所在的QQ,又将帖子转载到了各大论坛,手指一阵敲动,与之相关的几个关键字就进了百度的搜索栏。,听到背后老板的脚步声,LEX手指一动,电脑跳转到了工作界面上。整个上午,每隔30到60分钟。LEX就得刷新帖子,查看回复——这是作为一个“人肉”的基本功。

  下午5点,下班后的LEX找了一家有无线网络的茶餐厅,填饱肚子后立刻查看关于“洗衣粉女孩”的回复,“那袋洗衣粉像是福建那边的。”LEX立刻将这条信息挑出,发到了QQ群里。立刻,屏幕上几个QQ群都在同时闪烁——大家都争相询问自己在福建的朋友,“这人就在福建。“在得到确定的回复后,LEX一天的搜索终于有了个还算让他满意的结果,此时,已经是晚上9时了。

  人肉搜索是如何搜索的

  ● 揭秘

  在别人眼中,“人肉搜索”们应该是带有神秘色彩的一群人,因为他们确实神通广大,因为他们谁都能找到,但作为“业内人士”的LEX看来,这一行需要的是合作精神和专业的分析技术。

  一切皆线索 各有分工

  找人的线索,可能是图片,可能是QQ号。如何最大限度利用线索是搜索的关键,LEX指着一张照片中的洗衣粉说:“这整张照片都没有什么价值,但通过放大这张照片,就能看到洗衣粉的产地是福建。”再给福建那边的朋友打电话,几分钟之后就得到了确认——洗衣粉确实是当地特有的。

  LEX再将得到的消息发到一家网站的“福建论坛”上,30分钟后去查看,已有很多人跟帖。LEX选中了一条“可能是学校”的跟帖,然后再将其作为主帖发出等待回复,如此往复,范围越缩越小。“人肉搜索”们来自各行各业,各有特长,如果有人认识电信的人,那就可以让他来找电话。有的人观察能力强,就让他专门看照片。有的人分析能力比较强,就让他分析汇集后的数据。

  搜索发起人要对结果负责

  在“人肉搜索”的圈子里,任务是随时的,“人肉搜索”们既可以是搜索的发起人,又可以是参与者,LEX曾发起过一个“帮帮这位老人”的搜索,LEX将一位孤单老人的照片发到QQ群,搜索随即开始。在作为发起人的日子里,LEX时刻关注回复的消息,每天将回复的消息汇总进行分析,“如果有30条消息都反映了一个电话号码,那我就不会考虑居于少数的回复了。”作为发起人,必须要对最后的搜索结果负责,也就是说——最好要跟那个人说上话,或者至少要取得目标人身边人的确认,这才算是一次成功的搜索。而作为参与者,责任就要小得多,。

  及时纠错保证搜索方向

  找人的过程其实是一个不断纠错的过程,因为随时会有错误的线索将“人肉搜索”引如歧途,而纠错过程是通过网友及时的回帖实现的,发起人也会特别留意这种唱“反调”的帖子,比如,以找一所学校为例,很多人给出不同地址,发起人就将照片发到QQ群里,让大家再分析,将网友提供最多的学校地址选择3个,同时发到QQ群,大家讨论之后选定一个,如果查明当地没有这所学校,发起人就会从头开始。因此,错误一般都会在开始的时候得到纠正。

  希望搜索变得纯净

  关于猫扑网人肉搜索论坛的招聘公告,发起人YULE表示,有这样的招聘公告,是源于目前人肉搜索当中的一些问题。阿贝认为,现在人肉搜索圈子有点偏离,“打开网站很多都是搜索美女这类的帖子,我其实想把大家集合起来,让大家做一种公益性质的、而且搜索一些有意义的人。”

  阿贝最后表示,如果能将人肉组织起来,大家共同遵守一个规定,人肉搜索就会变得纯净许多。但他坦率承认,即便是出了公约,也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因为不可能有什么措施去惩罚。

  对话人肉搜索

  做赏金猎人让我满足

  像LEX这种“人肉搜索”大多年龄在23至25岁,他们都有本职的工作。除了找人的乐趣外,激发他们的最大动力就是“猫币”(一种网络上的虚拟货币)。

  记者(以下简称“记”):如果有人出很高的猫币,让你找一个人,但是找的过程中发现,这件事情背离了当初的初衷,你怎么办?

  LEX:那要看悬赏人是不是出了一个我心里的价位,如果是我心里的价位,那我还是会帮助他找的。

  记:你说这是你的兴趣所在,那你乐此不疲在何处?

  LEX:我做人肉搜索就是一种爱好。在猫扑的虚拟世界中,有很多猫币是会被人所尊重的,而且这种尊重就能够满足我小小的虚荣心。

人肉搜索利与弊:正反方的争执

Tagged:  
来源: 
京华时报
引用文字: 

  “人肉搜索”引擎是近年来在互联网兴起的一种资料搜索方式,很多人把它误会成单纯的“寻人”机制,而实际上“人肉”的内涵远不止如此,它更多时候代表着依托的载体而不仅仅是要寻找的目标。它是一个依托来自五湖四海的网民而不再依赖网络数据库的新型搜索工具,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人肉搜索”正反方的争执

  在人肉搜索引擎的发展史中,“辽宁女”事件不过是其强大搜索能力最近的一次展示,类似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在网络上重复上演着。在由衷赞叹它强大威力的同时,一些人对它的存在也表示了自己的忧虑,从而逐渐形成了正反两方针锋相对的观点,对人肉搜索持肯定态度的一方认为它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一些事件背后的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还可延伸到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充分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将互联网“互助、分享”的精神发扬光大。在地震发生后,人肉搜索同样跨越时间空间限制,协助很多灾区人民亲友团聚。反对的一方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未经授权公开资料是对隐私权赤裸裸地侵犯,而人肉搜索的参与者们有成长为网络暴民的趋势。

  人肉搜索究竟是互助精神的体现还是一种新的暴力?也许人肉搜索的发起者和参与者更具有发言权。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猫扑、百度、奇虎等业内知名网站,对于人肉搜索的起源、发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也许可以从中管窥这个新兴事物的发展方向。

  狭义“人肉搜索”易侵犯隐私

  据了解,猫扑网是最早启动人肉搜索功能的网站,在猫扑“人肉搜索”版上经常有人问各种问题。而为了增加用户参与热情,猫扑设计了虚拟货币——Mp,提出问题者往往会用Mp作为“悬赏”来奖励可以帮助自己的人,由此出现了通过回答问题挣取Mp的 “赏金猎人”,他们用搜索引擎来寻找问题的答案,然后争先恐后地把找到的答案回在帖子里面邀功。最后,提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

  寻人,是人肉搜索引擎的一个主要功能。网友可能通过一段录像的背景,地理环境等等剥茧抽丝最终锁定目标,几乎人人都成了福尔摩斯。不过这也正是有关侵犯隐私权争议的来源。据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表示,“人肉搜索机制绝大部分时候是在默默地为广大的网民提供帮助,基本上都是通过求助、发问的方式获得很多网友的帮助和回答。这个是广义的人肉搜索,也就是人肉搜索最为主要的应用,而通常我们提到的那种社会层面的寻找具体的人和线索的人肉搜索,在人肉搜索的应用当中占到的是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属于很特殊的少数情况,我们称之为狭义的‘人肉搜索’。狭义的人肉搜索存在的侵犯隐私问题,需要相应的内容监管和正面引导”。

  知识问答是精髓所在

  其实,猫扑的观点已经很好解释了人肉搜索目前所面临的环境,人们和部分传媒的目光很多都集中在“寻人”这个热点问题上,而对于人肉搜索的公益性质资料共享和问题解答却很少给予关注和正确评价,以偏概全的结果就是对人肉搜索的无限妖魔化。大型互动搜索工具“百度知道”,它的设计初衷源自于对网民需求的深入把握,致力于为网民提供更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找到所求,通过提供互动问答平台,一问一答的形式使网民能够更好地获取信息和知识。其实从它的性质上看,百度知道完全可以归类于广义上的人肉搜索,因为回答问题的依然是人,然而百度方面认为百度知道跟“人肉搜索”是完全不同的产品。

  2008年3月7日奇虎公司推出了问答形式网站。据奇虎公司副总裁刘峻表示:“奇虎的‘人肉搜索’事实上应该被称为‘经验搜索’,人脑中的知识和经验通过论坛帖子和博客的形式反映在网络上,被奇虎的搜索引擎捕捉。存在于人脑中的知识(经验),只会通过博客、论坛帖子的形式反映在网络上,通过对博客和论坛帖子的搜索,实际上就是对全国网民的大脑进行搜索。这是人肉搜索引擎在特定环境下的一个自我完善,也能够远离有关隐私问题的困扰”。

  “人肉搜索”存在法律风险

  尽管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只是它产生庞大社会效应的冰山一角,但是网络的开放性和缺乏约束使得对一些行为的定性变得更加复杂。环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赵海涛先生告诉记者:“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而事实上人肉搜索引擎从诞生起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隐私问题,因此对于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泄密、隐私侵犯等问题,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态度很明确地表示,“对于那种牵涉到侵犯个人隐私的内容,一律做删除和屏蔽处理。猫扑认为现在可行的约束办法就是加强内容的管理和正面的引导,让人肉搜索这种特殊的互联网互助行为为更多的网友提供有效的帮助。”

  -记者观察

  使用“人肉搜索”应注意“度”

  网络知识共享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共享人类知识和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相一致,也与互联网的开明思想相一致,可以说互联网最完美地体现了知识共享的前景。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场充分发动群众互联网的革命,使团结互助美德发扬光大。每天它都在默默地为网友排忧解难回答问题,无形中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潜移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工具,所有群体性活动一样,人肉搜索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而作为人肉搜索的载体,相关网站无疑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去提炼和萃取人肉搜索获得的资源,约束不当言论和行为,维护网络搜索平台的秩序。让人肉搜索能够通过互联网健康、规范地发展,最终服务于社会。 文 本报记者 孙尚伟

“人肉搜索”的法律风险报告

Tagged:  
来源: 
信息时报
引用文字: 

  针对“人肉搜索”涉及的种种法律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民法硕士、广东民生康田律师所王智柱律师指出,涉及公众人物的信息披露,一般不构成侵权。但由于“人肉搜索”多数针对普通百姓,很可能构成以下侵权。

  名誉权

  指责漫骂问题不大杜撰事实要吃官司

  王智柱律师表示,侵犯他人名誉权,是越假越构成侵权。

  是否侵犯名誉很容易界定。以虐猫事件为例,网友铺天盖地的指责都是基于“主角”的不道德行为,即使语言有些偏激,只要没有捏造事实,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若网友捏造事实,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就可能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如“谭静案”中,曾有网友以“亲身经历”的形式,“描述”了谭静当晚如何代替她和三个外国人进行性交易的经过,这就涉嫌侵犯名誉权了。

  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是要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其刑事责任,则可能因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被处以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

  隐私权

  个人情况不愿为外界所知就属隐私

  与侵犯名誉权相反,侵犯隐私是披露他人信息越真越侵权。

  然而在实践中,个人隐私的界定仍有很大争议。王律师指出,隐私权在我国尚未成为一个具体的民事权利。虽然法律规定“披露他人隐私,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要承担责任”,但哪些属于个人隐私,怎样才要承担责任,则无明确界定。

  有网友说,对于不道德的人,披露了他的个人信息有错吗?难道他不应该受惩罚吗?

  根据民法精神,王律师认为,只要披露了他人不愿外界知道的隐私,如银行存款、地下恋情等,就很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但披露如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等,当事人周边朋友也可能知道的信息,就不一定了。

  安宁权

  在现实中扰乱他人生活可能被治安处罚

  对于由“人肉搜索”延伸到现实中的侵扰,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构成侵犯个人生活安宁权。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如很多网络暴力事件中,网友号召或相应号召,跑到当事人及其亲朋处进行滋扰、甚至书写“血债血还”等字眼;或不断以电话骚扰、漫骂等,就涉嫌此类侵权行为。

现场公证保存网页最保险!

  遭遇“人肉搜索”的个人,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取证维权?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丁一元律师认为,民事官司讲究的“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想告别人侵权,就须拿出证据。而由于网上的内容随时可能被删,导致了取证非常困难。

  受害人若仅仅打印或者拍摄相关网页,并不足以证明是其网站上曾经发表过的言论。由于自行打印的网页存在编造的可能,其证明力会大大减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因此,丁律师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去做公证。当事人应及时到当地公证处,请公证员对尚未删除的网页进行保存公证。这种证据保存做法,在民事诉讼中非常实用,也得到法院的认可。记者了解到,此前曾在广州刮起网络维权风波的“网络王海”,就是采用这样的证据保全做法,屡屡打赢官司。
  评论:愿法治精神指引“人肉搜索”

  2006年底,美国《时代》周刊把“网民”选为当年的风云人物时,在杂志封面上放了一面镜子。这仿佛是个预言:此后,我们每个人在网络世界里会被照得一清二楚,细到每个毛孔和它们的来历,都无所遁形。

  2007年,一场被称为“人肉搜索”的网络人民战争,以前所未有的威力,击穿了一直包裹着真实世界的防护罩,随时把任何上网或不上网的人,卷入它的漩涡。

  追寻真相与正义,是人肉搜索最原始和强大的动力。

  正是这一质朴的诉求,在无数网民日以继夜的努力下,一些公共事件的真象得以迅速而有力地揭示,因此我们见证了“周老虎”的倒下。可惜,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人肉搜索”突破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愤怒的群情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贞节牌坊”、“公审游街”、“私刑”等古老而野蛮的道德审判,披上高科技的数字外衣复活且壮大。

  “世界会好吗?”,这个梁漱溟终其一生无法释怀的追问,今天同样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由人肉搜索演化而来的网络暴力,已经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再往前一步,任何道德污点就可能带来超越道德范畴的惩罚、甚至是血的代价;随时可能引爆的“公审”和“私刑”也将吞噬我们每个人。类似围殴小偷致死的让人痛心的事件,更甚之或是无辜者的牺牲,很可能会成为下一次人肉搜索的结果。若不幸言中,“人肉搜索”将成为开启一个黑暗时代的历史名词。

  作为一个背负原罪生存的人、一个公民和一个有14年网龄的网民,我希望这一天永远不要来临。所以,如果你是性恶论者,请坚持“尊重他人基本人格和权利”的信念,守望道德和法治的边界。如果你是性善论者,请扪心自问人谁无过,以宽容成全“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姜岩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答案虽未揭晓,却给了我们在法治框架下审视人肉搜索种种问题的机会。让我们共同期待,“人肉搜索”可以在法治精神和人性宽容的庇佑下,得以成为公民社会的孵化器,而非丑陋人性施虐的画皮。

  陈乘云

  网友言论若侵权网站须承担责任

  对于发布人肉搜索信息的网站,若网友的言论构成侵权,相关网站作为其媒介,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尤其是,当相关网站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不尽快撤销,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王智柱律师认为,因为人肉搜索侵权的案件属于新型案例,如前所说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和法律规定,姜岩事件引起的官司结果如何,应该会成为相关纠纷的一个典范,对以后类似案件起到一个指引作用。

  知多D

  何为“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一种搜索方式,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

  与google、百度等利用计算机搜索技术的搜索不同,由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问题。人肉搜索有许多种类,但最引争议的是其中对人的搜索。成百上千个人从不同途径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能够获取关于一个人的一切信息。

  “人肉搜索”事件簿

  人肉搜索最早诞生于2001年的猫扑论坛,早期被称为“赏金猎人”,网友通过悬赏“社区币”公开求助。

  2006年4月,网游魔兽“铜须门偷情事件”,是人肉引擎的第一次发动。猫扑人肉引擎发动后,将这起偷情事件的男女主角的照片、工作单位、学校、姓名等详细资料公布于众。后来由于发帖者不再出现,帖子所写内容又疑点颇多,闹了个不了了之。

  2006年4月的“踩猫事件”中,网友通过视频截图中的大桥,辨认其拍摄地点是黑龙江萝北县,并迅速挖出了踩猫者:一位离婚的中年护士。尽管她并没有触犯法律,该护士仍然被单位解职。

  “人肉搜索”在广州

  1“谭静案”三韩国人被搜

  今年4月5日清晨7时,广州市东风广场,一具仅着内衣的女尸被发现悬挂在半空。事发之初,多数媒体仅发表了一则简短的消息。4月13日,ID为“梦龙教授”的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起人肉搜索,同日,3名涉案韩国人的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被网友公示,到天涯论坛迅速关闭该帖时,跟帖数已超过4页。

  2副局长发言论也未免于难

  今年2月,广州某局副局长发表“看病最不贵是中国”的言论后,网友又在网上开始了“人肉搜索”,将其工作简历和在国外所拍的照片以及联系电话均公布在了网上。

  “网络暴力第一案”

  2007年底,姜岩跳楼身亡。她生前写下的、后来广为人知的“死亡博客”中,将原因归咎为丈夫王菲的不忠,并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这些内容在网上公开后,网友展开了“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公诸网络。王菲在网上被通缉、追杀,并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其工作单位也因被骚扰将王菲辞退。

  王菲由于不堪压力,起诉相关的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3家网站,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家被告网站则认为,相关个人信息由网民发布,网站不应担责,拒绝赔偿。庭审持续了一天,只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尚未审结。

  法眼看热点

  31岁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楼纵身一跳,在2008年的人肉搜索大潮中激起的第一个巨浪,如今已经演变成“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此案于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在历时将近7个小时的举证质证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开庭继续审理。

  通过2007年“人肉搜索”的几起重大事件,我们得以一窥其典型推进模式:锁定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或一件事,树为网上的一个靶子。然后发动网友群策群力,曝光一切真假参杂的信息。当高涨的声讨溢出网络,恐吓甚至攻击就可能冲进现实世界,演变成真实的暴力。

  在道德批判的旗帜下,隐私常被不留余地的曝光,诽谤和侮辱得以四处流散,骚扰和恐吓没完没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就此被突破。

  下一秒钟,你也许会成为“人肉”的一员,也可能被“人肉”。问题是,你准备好了吗?

  专题撰文 李朝涛 闫晓光

人肉搜索:一种搜索一个时代

Tagged: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引用文字: 

  作者:王永强、张曙光

  编者按

  早年的互联网上有句名言:“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如今,随着“人肉搜索”在超过2亿中国互联网网民中飞速发展,这句名言也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人肉搜索”一般指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通过对“香水门”等“人肉搜索”事件的调查,本报记者揭示出一个令人不得不深思的现象:在这个“人肉搜索”监督下,尽管商业上的买家、卖家相隔千山万水,也都必须坚守诚信交易的商业秩序。否则,“人肉搜索”时代的强大压力将让破坏秩序者无处藏身:“人肉搜索”开始维护现实世界的商业规则。

  同时,“人肉搜索”将使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更加真实化。“人肉搜索”的出现,使得网络道德“审判”形成一种追究机制,在这种追究机制面前,如何形成秩序,将标志着又一个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个时代不仅仅在于互联网不断真实化,还在于它对现实世界规则的改变与维护。

  一线调查

  “香水门”案13小时告破

  44万次网民浏览,超过2万个网民回帖,跟帖页面多达105页,多家传统媒体也进行了追踪报道:仅318元和1848元的两笔未付香水货款却因一个网上求助的帖子引发了一场“人肉搜索”总动员,演绎出了天涯“香水门”事件。

  商业信用谁来监督?被网民称之为淘宝网上“诈骗”的“香水门”案例,通过“人肉搜索”的强大力量,第一次在公众视野内做出回答。

  “人肉搜索”开始维护现实世界的商业规则。

  “香水门”启动“人肉搜索”

  “可能说这话太不厚道,我还是觉得找天涯比找警察管用,至少在这件事上(指‘香水门’事件)。”MSN的另一端,“云海999”(网名,下称“云海”)坦率地告诉记者。4月30日,记者看到,这场发端于今年3月5日的“香水门”事件的帖子,在天涯社区“八卦江湖”版块里仍然跟帖不绝。

  自从淘宝网上香水店店主云海于3月5日晚21时17分,在天涯社区“八卦江湖”版块发布一条求助帖——“我是刚开店的卖家,想请教各位我是不是遇到骗子了”后,“香水门”事件旋即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云海的求助帖称,成都某高校大四学生YY(网名缩写)收了云海发出的香水货物却迟迟不付款。据了解,当时云海也曾向自己所在地的公安、工商等部门报了案,但这些部门无一及时介入调解。但此事却引起了天涯网民们的义愤。那些聚集在天涯网上的网民们迅速启动了“人肉搜索通缉令”,自发地帮助云海追索分别价值318元和1848元的两笔未付香水货款。

  云海告诉记者,她于2月27日注册了一家淘宝网店,是个“菜鸟级”的淘宝网卖家,对买卖规则一知半解。开业当晚,网民YY便以318元的价格买下了店内的4件香水。次日,YY再度惠顾云海的网店,买下了1848元的香水。

  身在深圳的云海称,当时因YY告诉她货到即能打款到账户上,因此便分别在2月28日和3月3 日,放心地把两批香水分别通过深圳申通快递公司寄送到了YY指定的两个地址“成都某高校”和“新疆石河子市某小区”。然而事后云海发现,两批香水的货款并没有到账。

  3月3日,云海从快递公司查询到,寄送至成都的第一批货物已被签收,云海随即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联系YY,要求付款。不料,YY一直不对付款之事作出答复,还再次向云海订了价值4000多元的香水,并催云海快些发货。

  满腹狐疑的云海,于是拨打YY先后两次留下的电话询问究竟。不料,接电话的人却都表示自己不是购买者。怀疑受骗的云海,遂发帖咨询网友“自己是否被骗”。

  帖子挂出后,参与出谋划策的网民众多。网友“猫非猫”提出应该查看YY资料、找淘宝网投诉等解决方案。

  云海于是公布了自己和YY的聊天记录,该记录显示,YY确实利用了云海缺乏淘宝交易经验的漏洞。不过,云海也同时表示,只是希望大家帮忙寻求降低损失的办法,如最终仍不能解决,自己权当花钱买教训。

  但在“猫非猫”等网友的呼吁下,云海于3月5日23点27分公布了YY留下的两个收货地址及联系电话。

  “香水门”的“人肉搜索”引擎从此刻起宣告启动。

  “人肉搜索”解决“香水门”

  记者采访中,有网友表示,相对以往的“人肉搜索”经历,“香水门”的搜索难度堪称“小case”,因为YY和云海发生交易时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规劝YY尽快还钱成了网友们的“热门行动”。

  身在成都的网友“小狗的情怀”贴出了自己规劝YY不要逃避而应抓紧汇款解决问题的聊天截屏图:“妹妹你别下线,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知道吗?像天涯的那个帖子你也应该看到了吧,我估计像我这样的热心人会很多,而且我也有能力找到你,我就在成都呢。”

  尽管YY始终未肯透露自己究竟接到了多少网友的电话和短信,但记者了解到,从3月5日23点27分到3月6日8时33分,9个小时的时间里,网友的跟帖数目已近300条,浏览此帖的人次更达千次以上。曾回避云海的YY已经不堪忍受来自各地的电话骚扰,主动通过淘宝旺旺聊天工具告诉云海说,已收到第一批香水,但由于不断有人拨打她留下的两部电话,并说她是骗子,因此,云海寄往新疆的第二批香水将会被拒收。云海应该尽快删除天涯的帖子,YY才会汇款。

  3月6日10点36分,在“猫非猫”、“小狗的情怀”等热心网友的电话“通缉”压力下, YY向云海支付了第一笔货款318元。此时,距离云海在天涯发帖,仅仅过去了13个小时,这段时间虽是现实社会中普通人晚休和上早班的时段,但对于网上的“人肉搜索”者们而言却正是兴奋行动的时间。

  问题如此迅速解决,这多少让云海觉得3月6日7点36分左右拨打深圳市景田区派出所110报警电话的做法显得“多余”了。此案例被称为“人肉搜索”运用商业的第一案例。

  “我很感谢他们。是‘猫猫’(网友名,即‘猫非猫’)第一个让我用‘人肉’的,‘自行车’(网友名)找到YY学校的同学,‘乖乖’(网友名)联系了媒体(指《成都商报》等),他们也打了很多电话。‘猫猫’一直在帮我、教我,她们都是我不认识的人,但她们都是在天涯上的好心人。”云海感到,在整个事件中一直有这么多好心人陪伴着,自己并不孤单无助。

  3月9日和10日,《成都商报》连续两天追踪报道“香水门”事件。纸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互动,又给网上的“人肉搜索”话题带来更多关注者和“报料者”,网上跟帖数量随之暴涨。

  难以“刹车”的“人肉搜索 ”

  “香水门”事件并没有就此终结,在云海追回了货款和第二批香水后,一件节外生枝的事情让整个事件偏离了原来发起时的本意,而上升到了“道德审判”的层面。

  3月6日13点15分,第二批香水的收货人何某给云海拨来了“威胁电话”。

  “那边好像是个老太太,她说要去告我。说她有心脏病、高血压,是吃低保的,说叫我赶紧放过YY,不然把她气出病了要找我赔,还说要找人把我的店搞烂,把我的人搞臭,说我太过分了……还有更难听的,就不写上来了,现在我没病都得气出病来了。”云海忍不住在天涯诉苦。事实上,YY曾在事后提出删除全部帖子的请求,但天涯网站并没有删帖。

  何某“以暴易暴”的沟通方式激起了天涯上更多网民的怒火。“人肉搜索”在巨大推动下再次启动。

  不断有网友曝出新料,诸如:YY曾为某高校学生干部;与何某同是新疆石河子人;YY的个人工作档案已流向石河子市教育局;有曾与YY发生过交易的网民称,自己之前也险些被骗走价值3000多元的香水。

  随后,YY的照片、身份证号、学号、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甚至还有YY的辅导员的手机号码,新疆石河子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办公室电话等陆续被公布出来。

  还有一名自称在公安局工作的网友,曝出YY和何某是母女关系。

  至记者截稿前,该帖在天涯网上已累计占用105个页面,浏览量接近44万次,网民回复帖超过两万次。

  “其实这件事,我并没去做什么,很多事情是他们(指网民)自发地帮我做了。”云海表示,“这件事我并没告诉过身边的朋友,但我的一个同学竟然也看到了帖子。所以当看到同学给我的留言后,我就哭了。”

  有网友告诉记者,“人肉搜索”常用的手法包括: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功能,不断变换输入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论坛、QQ空间等,寻找线索;不错过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易趣、淘宝、天涯、猫扑、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使用Google卫星地图等工具,梳理整合庞杂信息,求证各种可能的调查结果。在“香水门”事件中,正是由香水邮寄地址透露出的信息,迅速锁定了YY。

  “人肉搜索”如火如荼

  “人肉搜索”并不是新名词,其最早发端可追溯到2001年曝微软公司的“陈自瑶事件”。早在2001年,有网民在论坛贴出一张美女照片,并声称是自己的女朋友。结果,明眼人很快即查清此照片属于微软公司的女代言人——陈自瑶,且贴出了陈的大部分个人资料。陈自瑶事件也被公认为互联网“人肉搜索”的首次小试牛刀。

  不少网友认为,“人肉搜索”是通过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的一种方式,把从互联网上寻找网页和信息答案变成从网民身上找答案。之所以选用“人肉”二字,主要是用来区别传统的机器搜索。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在绝大多数ID(即网名)都是虚拟身份的互联网上,寻找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难度一般都很大。

  相较于2001年的微软“陈自瑶事件”,2006年2月的“虐猫事件”,因为查找的是三位并不知名的“虐猫”视频制作人,因此后者更堪称“人肉搜索”的首次经典案例。

  2006年2月,“虐猫事件”发生,有网民在网上贴出极其残忍的虐猫视频,挑战绝大多数网民的道德底线。“通缉”虐猫嫌疑人的“人肉搜索”终于第二次重出江湖。彼时,被激怒了的网民通过人格分析、私人信息比对和发出通缉令等手段,短短六天之内即将发布虐猫视频的三个嫌疑人锁定,在彰显网络搜索巨大能量的同时,也将“人肉搜索”上升到了广为人知的标志性事件,并第一次拉开了虚拟世界极大影响“被通缉者”现实工作、生活秩序的大幕。

  值得注意的是,也正是从“虐猫事件”开始,“人肉搜索”的题材从最初的戏谑、娱乐内容,迅速转换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秩序维护和构建为主。

  与“虐猫事件”相比,“铜须门”更进一步。从查找嫌疑人,到曝光其个人隐私,再到网民线下对当事人的“追杀”、“通缉”,直接导致了“铜须”的现实生活困境。

  2006年4月,网民“锋刃透骨寒”在猫扑论坛发帖,后被网友转贴至天涯社区,称妻子在玩网游的过程中,与游戏中某工会的会长“铜须”发生网恋并出轨,依据“锋刃透骨寒”提供的聊天记录中的关键词,“燕山大学”、“魔兽世界守望者公会会长”、QQ号码,网民很快就查出铜须的真实身份:真名郑某,秦皇岛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即将毕业,家住廊坊,郑某的照片、国外的女友姓名、手机和家里的电话等被一 一曝光。

  在网民不断的“正义讨伐”下,郑某不得不登出澄清声明,他在视频里否认了偷情事件:“在这里我告诉大家,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不知道是哪位朋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来编这个故事诽谤我……还有对于我的朋友吧,有影响。有一个0034的电话号码,是我的朋友UP的,那个照片也是UP的,就是胖胖的,我希望你们也不要再打扰他。我也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也不要往我家里、朋友那里打电话啦,或者有其他想法的人,今天我们家里接了一个电话,是要钱的,是敲诈。”

  事后,郑某就消失了,而直到现在,有关“铜须门”真假的谜底依然并不清楚。但2007年底“华南虎事件”的层层推进,则显示了网民们难得的群体理智和相对克制。

  2007年10月3日,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同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展示华南虎照片。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真伪的帖子即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此后网民不断从光线、拍摄角度、现实年画搜索等角度提出质疑。

  11月15日,网民“攀枝花xydz”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遂引发了虎照真假的网上讨论,认为造假的声音逐渐占据了上风。

  在“虎照事件”中,曾在“虐猫事件”发挥重要作用的“西方不败”,通过百度“华南虎吧”仔细分辨了年画照片左下角的商标,并分辨出一个繁体的“龙”字。西方不败遂用“龙年画”、“龙壁画”、“龙墙画”等关键字在网上搜索。

  结果,他竟然找到了有同样商标的浙江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公司的“鑫龙墙画”。“去义乌!去义乌!”西方不败激动得在“打虎QQ群”和论坛里高呼。

  “理论上来看,‘人肉搜索’不应当包含道德审判在内,因为那已经不是‘搜索’,而是‘鉴定’了。”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说,“但是实践中,搜索往往和鉴别纠缠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各方应当坚持基本的行为底线,那就是,不能够通过这种行为模式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和强制性的规定,否则,就是违规、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新闻DNA

  “人肉搜索”看上去恐怖但却纯洁

  “人肉搜索”纠偏“技术至上”

  “‘人肉搜索’与刺青、美白、护肤、减肥等直接在人肉上施行的种种行为无关。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这是4月1日愚人节当天,Google在其中文网站首页上针对“人肉搜索”给出的定义。

  在这个半戏谑半理性的描述型定义中,“人肉搜索”的温情脉脉和浪漫的互联网搜索理想主义——对“真善美”的追求,而不仅是对与错的讨论,甚至让“人肉搜索”的字眼都多了些卡西莫多的味道:看上去有点吓人有些恐怖,但内心的向往无比纯洁、品格高尚。

  “搜索是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最大需求之一,搜索引擎的排序推荐结果对于商业公司有巨大的利益,‘人肉搜索’是搜索引擎的版本之一,这就是‘人肉搜索’背后的商业逻辑。”奇虎公司总裁齐向东说。

  社区争夺:永远的主战场

  回溯“人肉搜索”引擎概念的确立史,不得不提到的是猫扑论坛的“人肉搜索”版和“赏金猎人”制度。

  跟很多论坛一样,猫扑“人肉搜索”版上面经常有人问各种问题。而为了增加用户黏度,猫扑设计了虚拟货币——Mp,提出问题者往往会用Mp作为“悬赏”来奖励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虽然Mp不能吃、不能喝,更不能在超出猫扑以外的网络流通,但还是有很多人醉心于挣取更多的Mp。而这些惯于通过回答问题挣取Mp的人,在猫扑一般被称为“赏金猎人”。

  程序员郝培强曾撰文探讨了“赏金猎人”的形成机理:“于是很有趣味的一幕出现了,某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就在猫扑发帖并许与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很快,就会有赏金猎人看到这个帖子,他们就会去用搜索引擎来寻找问题的答案,然后争先恐后地把找到的答案回在帖子里面邀功。最后,提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的机制。有趣的是,我们可以发现‘人肉搜索’引擎的搜索流程和搜索引擎在不同服务器之间的分布式搜索流程看起来是那么的相似,区别仅仅在于发动和执行流程的是人,还是机器。”

  郝培强据此进一步认为,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竞争,寻找资料速度的竞争,资料准确性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一个速度又快、资料又准确全面的赏金猎人会有越来越多的Mp,这会给他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同时他也会更加的醉心于赏金猎人的工作。甚至,竞争的结果可能促使很多赏金猎人形成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样可以给他们更大的自我实现,同时提高了用户的满意程度。这就形成一个正反馈,一个良性循环,前提是有足够的激励(Mp)投入和足够产生竞争的参与者(赏金猎人)。由此,“人肉搜索”引擎的质量也就得以确保。

  这样的探讨显然有其前瞻性。但事实上,即便目前,也还没有足够的依据能够证明猫扑发展“‘人肉搜索’引擎”的“野心”。而“‘人肉搜索’版”,虽然已创办数年,版面的浏览量和人气极高,猫扑也从网民们所喜爱的那个“大杂烩式”的论坛,转型为Web2.0时代门户网站的新定位,但猫扑的“社区型”本色依然。

  10多年前互联网开始在国内商用之初,即是以论坛(BBS)形式出现。现在的新浪网总编辑陈彤,1997年先是担任了利方在线(新浪网前身)的体育沙龙版,后来才于1998年正式加盟新浪,并从版主做起,历任网站内容主编、新浪网新闻中心主管和内容总监等。

  陈彤的成长历程,某种程度上正是国内论坛型网站的发展缩影。以新浪、搜狐、网易等为代表的三大门户网站逐渐成型,传统媒体的报道内容为这些网站提供了足够的免费“午餐”:门户网站通过对网民提供免费网络新闻,以大流量和眼球关注度获得广告主青睐,形成了明确的盈利模式。

  而另一类仍然坚持以社区论坛为主要形式的网站,生存却相当不易,天涯和西祠属于坚守的代表,但西陆等同样有名的社区论坛却因为长期看不到盈利的曙光,而逐渐沉沦。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李宇春等“超级女声”的横空出现,却给社区类网站的发展重新注入了活力。

  截至4月28日,“李宇春吧”共有主题数近215.8万个,帖子数超过4135万篇,会员数43000多人。2006年那个火热的夏天,不仅火了李宇春,而且让2003年底推出的百度贴吧一鸣惊人,李宇春的支持者——“玉米”们在百度贴吧探讨偶像每一个生活、修饰和作品的风格及细节,一起组织投票,其短时间内爆发出的巨大热情和流量,让互联网的投资人和运营者,重新意识到了社区类网站的价值。

  曾创办过最大虚拟社区——Chinaren校友录的陈一舟,2002年11月以千橡互动集团董事长的身份重出“江湖”。2000年,陈一舟将Chinaren作价3000万美元转卖给sohu;此后“消失”了的陈一舟,再次回到公众视野中,首先选择的却是做手机图铃的SP类网站。不过,因为只赶了个SP的尾巴,陈一舟没闹出多大声响。做了一年多SP,新创办的社区类网站——DUDU成长又并不理想。陈一舟转而盯上了当时拥有相当高人气的猫扑。

  观察了猫扑一年多,2004年3月,陈一舟出手收购了猫扑网。将这家当时只有两台服务器、60M带宽的个人社区网站,向着打造国内第一娱乐互动门户的目标飞奔。而后的一年半时间内,猫扑的注册用户达到2000万,日浏览量达到7500万,Alexa世界排名由2000位提高到了40位。

  以收购猫扑为起点,陈一舟在2005年12月和2006年10月分别并购了donews、校内网。社区类网站的春天再次来临。

  国内社区类网站的整合与发展当然也引起其他互联网巨头的注意,作为百度最强劲的竞争对手,Google当然不会看不到百度贴吧的崛起。

  2007年中旬,谷歌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张智威旗帜鲜明地提出“社区——下一代互联网个性化技术的曙光”的观点:过去,首先个人资料经常缺失或准确性较低;其次,相对于互联网中的信息,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太少了,以至于我们无法有效的处理数据。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个性化搜索已经被讨论了很多年,但至今仍未见到一个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案……有趣的是,近年来,“上网社交”成为互联网发展的又一热潮,这一变化给个性化搜索带来新的曙光。

  而Google在国内社区类网站的整合上,同样马不停蹄。继2007年1月入股迅雷之后,同年8月20日,Google中国区总裁李开复终于承认已经入股天涯社区。针对百度“贴吧”和“知道”,天涯也推出“来吧”和“问答”。

  技术趋势:搜索的下一步

  事实上,作为网民出没的主要集散地,社区类网站不仅具有大浏览量、较高的用户黏度,同时,其互动自发的内容生产方式,也是其主要魅力。更重要的是,社区网民的需求,往往也蕴含着互联网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搜索与社区的结合就是鲜明的例子,而无论是从搜索技术发展的趋势,还是搜索技术主要竞争对手之间的提前布局,“人肉搜索”均成必争之地。

  在Google为何要创建“人肉搜索”引擎的理由阐述上,Google坦率地指出:“谷歌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致力于根据本地需求改进用户的搜索体验。谷歌很早就意识到,自发的、分散的、有意或无意的‘人肉搜索’行为早在中国互联网诞生之初就存在并茁壮成长着。中国互联网界发生的几乎每一起重大事件,尤其是娱乐性事件,都有可能成为‘人肉搜索’技术的试金石。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了使广大网民在最短时间内赶超‘人肉搜索’的世界水平,谷歌决定投入巨资打造亚太地区最大的‘人肉搜索’引擎。”

  这样诚恳的自陈心迹,在Google愚人节的众多经典玩笑中并不多见。

  在Google那些为人津津乐道的创意中,诸如喝Google Gulp,能让搜索者变得聪明、有更好的浏览体验、能搜到更准确的结果;通过Google Romance,上传资料后可在网上找到和自己志趣相投的爱人等玩笑,没多少网民会信以为真。但2004年愚人节Google推出的Gmail(Beta)测试版,则的的确确拉开了国内免费邮箱容量过1G的大幕。

  目前看来,Google“人肉搜索”很可能成为“Gmail第二”——从愚人节的玩笑,尽快变成可以实现的互联网应用。

  “人肉搜索”是Google中国早就埋下的一步棋。Google今年的愚人节“玩笑”中,玩笑式提出了“人肉搜索”引擎志愿者的招聘,但其顺便推广的天涯“问答”,却早在2007年初Google入股天涯之时,已注定要成为百度“知道”的竞争对手。

  4月中旬,国内另一大社区巨头——腾讯公司董事长马化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针对韩国互联网注重结果编辑的搜索模式,腾讯也正在做一些尝试。“已经有一点点模型出来了。车型、娱乐、电影方面,我们都会直接给出搜索结果。”

  马化腾比较国内发展“人肉搜索”环境与韩国的不同时指出:“韩国有它的历史因素,韩国的网页数量很少。如果中国一开始这么做,可能可以;但现在用户习惯已经形成了,能不能这样做,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比如一个电影、一个运动员的数据库,网站需要用类似杂志的方式展现出来。但这些数据库,已经结构化了吗?其实搜索引擎是可以把它直接调用出来,而且网站的编辑可以更好用,可以直接调取这些资料。韩国80%的搜索量,是可以调取的。这样比传统搜索会更好。传统搜索有的会有,没有的会不断的精细化。欧美的是不一样的。两者结合,会是一个比较好的体验。规模上去的话,人力不是很大的问题。关键是这个资讯有没有两次的用法。”

  马所称的“两者结合”,正是机器搜索结合人工编辑的“人肉搜索”。而正是依靠着这种大量的人工编辑,韩国本土的搜索引擎打败了Google韩国公司的机器搜索。

  “以往我们过于夸大了技术的力量,实际上机器所能做的工作仍然有限。在下一代的人工智能搜索进展缓慢的情况下,把人的潜能调动起来,弥补机器搜索的不足,无疑是技术层面‘人肉搜索’能够兴起的内因。”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

  齐向东则从“人肉搜索”外部的宏观环境分析认为,“人肉搜索”得以运行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网民的需求和现有搜索引擎不足之间的巨大矛盾。

  在齐向东看来,商业层面上,首先, 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不能满足人们的所有搜索需求。因为搜索引擎无法通过用户输入的少量的关键词理解用户的真正搜索意图,也就无法准确地给出搜索结果;搜索引擎仅仅通过Pagerank(对网页的评价算法)机器算法给出搜索结果存在很大的缺陷。其次,互联网社区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尤其是像facebook、myspace等人际关系网络平台受到人们的追捧,我们似乎看到了互联网生活的雏形,人们通过这样的人际关系网络可以解决他们遇到的部分问题。

  “人们期待通过人的参与,改善目前的搜索,于是诞生了各种各样的‘人肉搜索’。这里面有baidu知道、QQ问问、sina爱问、yahoo知识人等问答社区,也有通过人工挑选搜索结果chacha等网站,还有利用独创peoplerank(对‘网民答案’的评价算法)社区搜索技术的qihoo创造的‘有问题问奇虎’的问答网站。这种‘人肉搜索’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广义的‘人肉搜索’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齐向东说。

  “从社会层面看,人们的‘正义感’、‘泄愤欲’和‘窥私欲’,使得相当一部分人热衷追求一些事件和人物的真相、隐私,互联网社区为人们寻找知情人并通过知情人把这些真相、隐私公布于众提供了可能。尤其是BBS成了人们发布追杀令、翻隐私的最佳平台。”但齐向东强调认为,这种“正义感”和“窥私欲”只是狭义上的“人肉搜索”,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没有商业价值”。

  曙光闲话

  虚拟与现实的界线

  据说上古时代,生产力十分落后,人们对自然的认识也非常简单,以至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都混为一谈。比如有人夜间做梦,在梦中杀了一个人,那他对此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不过上古时代部落的“法律”也很简单,大多是象征性的惩罚,也就是将“犯人”脸上涂上锅灰,头上插上鸡毛在村里走上几圈,或是在个木杆下站上半天。所谓“画地为牢,刻木为吏”。如果此人被逐出部落,无疑是将此人判了死刑。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对道德、法律的要求也越来越多了。但在古代的法律中,似乎对于现实世界与虚拟的精神世界还是分不太清楚。如中国的古代法律中,不但有诽谤罪,还有“腹谤罪”。就是即使此人没有任何犯罪表现,但觉得他心里头是在骂君主,那也可以定罪,甚至杀头。还有一种现代人不能理解的就是“巫蛊”之罪。一个人自己藏在屋里,装神弄鬼地将另一个人的名子写到纸人或木头人上,用针扎,贴咒符,便是犯了“巫蛊”之罪。一经查证多半是要杀头的。因为古代人认为这种行为会对现实世界的人造成真实的伤害。清代小说《红楼梦》中对此还有过描写。直到现代社会才将此种行为剔除在犯罪行为之外。尽管有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可能还有此种画符念咒想置人于死地的妄想,但现代法律已经不再对此行为进行追究,法律上将此称为“不能为”。就是说这种行为只是一种人的妄想,不可能对现实世界的人造成真正伤害。

  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可能再次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边界搞混,也将会对我们的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进行挑战。比如说网络世界上的财产是不是我们法律上所能认定的财产?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游戏中的Q币现在已经能和现实世界的货币挂钩了,那这些财产如何界定或者保护?如果虚拟世界的人格和名誉受损害,是否能够受到法律上的认定,它们是否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再进一步讲,虚拟世界的扩张,特别是技术的进步,会不会大大挤占我们现实世界的空间,如果“人肉搜索”真的泛滥起来,现实世界的人们还能有什么个人隐私的空间?我们是在网络世界中被虚拟化了?还在现实世界中更加无可逃遁?也许,一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混沌不清的时代正在重新来临,互联网真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

  新闻视界

  道德“审判”:互联网走进“新时代”

  “‘人肉搜索’引擎”只是网络社会刺向现实世界的一根探针,却凶悍异常,这一点虐猫女、很黄很暴力女生、陕西省林业厅人士一定深有所感。但“‘人肉搜索’引擎”的发力者其实是最普通的网人,他们大多没有进化到Avatar(源自印度梵语,本意是指“分身、化身”;互联网时代,Avatar成为网络虚拟角色——网络用户在以图像为主的虚拟世界中的虚拟形象的代名词,通常为卡通形象) 阶段,对赛博空间(Cyberspace,即互联网的“虚拟世界”)的生存规则也并不熟稔——或者他们根本不关心。之所以在现实世界能产生巨大的反响,根本原因还在于现实世界的过度僵化,局部压力得不到释放,所以匿名网络成了最好的发力场。

  这是传媒人李劳在其《不是人肉》一文中对“人肉搜索”作用的评判。

  网络走向真实化生存

  “互联网正在越来越回归本源。从网上到网下,从虚拟到现实,互联网技术正变为影响社会交往、人际交往网络的重要力量。”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分析称,这种力量促使人们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交往方式,依托互联网的“人肉搜索”,人们可以将过去小范围内的互助行为插上腾飞的翅膀,通过互联网的推动、促进和放大作用,极大强化人们的社会关系网。

  奇虎公司总裁齐向东对此深表赞同:“互联网必将改变人类的生活和工作,互联网生活也将取代人们的传统生活,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将逐渐真实化。人们要在互联网上卖东西、交友和做生意,决定了虚拟的东西必须真实化。同时,互联网的影响力增大,要求网民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所以现实社会的法律也逐渐会要求虚拟社会真实化。而且,互联网社会正在不断真实化。比如,电子邮件是真实的,它改变了我们的工作方式;网络购物需要真实的身份支付,它改变了我们的商业习惯;工作的MSN是真实的,它改变了我们与同事、朋友之间的沟通方式。更多的改变,还会发生更多……”

  很显然,“人肉搜索”即包含在齐向东所称的“更多改变”中,即便目前来看,“人肉搜索”还不是个常态事件,但它对我们社会形成的影响,将进一步加深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互动,并且因为标志性事件常常会引发传统媒体的跟踪报道,从而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

  互联网对现实世界的改变与维护

  “我反对那种认为互联网是一种虚拟世界并且与现实生活泾渭分明的说法。我认为,互联网从它产生那一天起,就是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项工具而存在的。就像我们不能认为电视、广播、电话会构成一个虚拟社会,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社会。”著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的观点甚至比姜奇平和齐向东更为“激进”,在他看来,互联网甚至从未有过与现实社会脱钩的“世外桃源”阶段。而无论如何,虚拟社会真实化趋势背后隐藏的潜台词是,不管狭义的“人肉搜索”,还是广义的“人肉搜索”,其实都面临着更加广阔的社会需求。

  姜奇平表示,从更深的层面来看,互联网本就是顺应后工业社会去中心和碎片化的需求而生,在网络应用不断深化的今天,从强调满足社会共性需求的“为人民服务”阶段转向强调满足个性化具体需求的“为人人服务”,搜索引擎从大规模生产的阶段进入个性化定制的“人肉搜索”版本,其实也是社会转型的必然反应。

  回首几次典型案例,在2001年的微软陈自瑶事件、2006年2月的“虐猫事件”之后,2006年4月的网游“铜须门”事件、2007年4月的钱军打老人、2007年11月因丈夫变心最终导致妻子自杀的“3377事件”、2007年底由“打虎网民”层层推进的“华南虎照事件”、2008年3月的“天价头”等等,“人肉搜索”的题材,从偏重娱乐层面到社会性话题的道德评判为主,转型脉络清楚;与Google对“人肉搜索”“真善美”诉求的描述,高度契合。

  “传统法律除了有教育、规范、惩罚作用以外,还具有对于公民、法人的行为进行评价、指引的作用。在互联网上,如果众多网民同时发表了对于某一主体的不利言论,那么这个主体受到的社会评价会立刻降低。从这一点上来看,互联网的确从某种意义上部分取代了传统法律的作用。有鉴于此,就更应该让发言者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谨慎发言,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如何约束网络“人肉搜索”负面作用的问题上,于国富与姜奇平的判断不谋而合。

  在姜奇平眼中,“‘人肉搜索’的强大力量为我们提出了新问题,那就是如何形成秩序。很多人都认为互联网不过是新的物理空间组织规制形式,从这个角度来看,网上的‘人肉搜索’,甚至新涌现的网络道德‘审判’,其实是这个系统的一种追究机制,是一种自组织、自协调能力的建设。当前正处于互联网及众多网民形成规范和游戏规则有序化的关键阶段,首要的就是能保证这些相关原则的确立,否则,作为技术手段的互联网可能导致的混乱和负面效应,也会被相应放大。”

  齐向东则对于国富和姜奇平两人的担忧持谨慎的乐观:网络监督力量仅是现实监督力量的一部分,只要互联网的虚拟力量是以现实法律为约束,互联网就不可能替代现实的约束力量,即便这种虚拟社会的监督,已经越来越表现出干预现实的强度和力度。

  备忘

  其他著名“人肉搜索”事件

  “天价头”事件

  2008年3月29日,郑州媒体报道,两名14岁女生在“保罗国际”店里剪发后,被要价1.2万元,两人借了十几个同学的生活费才交上这笔钱。4月1日,全国各大媒体对此跟进报道。新闻在网络上发布后,网友启动“人肉搜索”,公布出保罗国际的注册信息,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以及汽车牌照等,进而发展为到店门口聚集并打出标语等。4月2日中午12时许,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来到保罗国际,依法将其经营账目暂扣。4月3日,保罗国际被郑州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女白领自杀”事件(又称“3377”事件)

  2007年12月29日,北京一白领女子姜岩跳楼自尽。姜岩的姐姐将姜岩生前写下的死亡日记以及自杀内幕披露在天涯论坛上,将姜岩自杀原因归咎于第三者的介入,引发义愤网友的“人肉搜索”,曝光了姜岩丈夫王菲及第三者东方的照片以及个人资料,而王菲所在的盛世长城广告公司对姜岩的不幸表示悼念,并决定辞退王菲和东方二人。

  “比基尼功夫少女”事件

  2006年8月10日,一篇名为《中国的耻辱!色情武术学校为境外网站服务》的帖子出现在猫扑网大杂烩论坛上,打开帖子的网友震惊地发现,这是一组未成年少女身穿比基尼的色情照片和在室外正常练功夫的照片。经过“人肉搜索”,有网友指出,一张练武图上树梢后露出的建筑物正是河南省博物院主馆。而国外的中国留学生发现在美国一家“比基尼功夫”的网站上,只要注册为会员,交费15美元就可以浏览至少两千多张类似的图片以及相似内容的视频。这一网站2004年3月注册,管理人叫燕高飞。通过“人肉搜索”,被取缔的博爱少林武校成为最大嫌疑地,而佛罗里达陈氏太极拳协会会长燕高飞也被猫扑网友认定为第一嫌疑人,并发出了2号“宇宙通缉令”。8月17日,博爱少林武校的前校长杨某被媒体找到,回忆了照片出炉过程,证实确实是燕高飞所为。迫于舆论的压力,“比基尼功夫”网站主动关闭。

  “谭静坠楼”事件

  2008年4月5日,广州东风广场一栋高楼横梁上挂着的半裸女尸被发现,据媒体报道,“住户王先生”和“警方有关人士”认为死者系性工作者,因嫖资纠纷,被三名韩国男子从30楼扔下坠亡。4月9日,死者亲友在网络上发帖澄清死者名叫谭静,是一名模特和演员,而并非性工作者。有网友启动“人肉搜索”,称3名韩国人均为大韩航空机务人员,还公布了大韩航空及韩国驻广州领事馆的电话,要求网友爆打。4月15日,大韩航空向媒体表示,该公司从未出现过网络上公布的三名机务人员。据媒体报道,这三名韩国人是在广州做服装生意的商人。而广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24日称,警方已对谭静出事现场的物证进行了DNA严格鉴定,未能得出谭静被逼杀、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行为的结论。

  本报实习生苏小兰整理

  延伸阅读

  “人肉搜索”PK“网上追捕”

  国内频发的大规模“人肉搜索”现象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的注意。

  近日,英国BBC在报道有关中国“人肉搜索”的新闻时,直接把“人肉搜索”翻译成“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为了便于西方读者理解,BBC还加注了“witch hunt”(搜捕女巫),形容在中国如火如荼发展的“人肉搜索”,就像当年人们群起围剿女巫的行动。在美国,媒体为表达中国的“人肉搜索”,专门创造了一个短语“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 hunt”(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

  事实上,国外也经常出现“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惊动五角大楼

  最近一次轰动美国的“人肉搜索”事件发生在2008年3月初,视频网Youtube上发布了一段美国海军士兵虐杀小狗的视频。视频显示,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夸奖一条小狗真可爱,然后把它残忍地丢下了悬崖。不到两天,已经有约15万人观看了这段视频,并发表了4000多条评论。迫于压力,Youtube网站随即撤下了这条视频。经过“人肉搜索”的追踪,网友们认定虐狗的主人公是一名刚从伊拉克回到美国夏威夷的士兵David Motari,网友披露了Motari的个人资料,包括电话号码以及私家车的照片,甚至还有他朋友的信息。

  据报道,这件事甚至惊动了五角大楼,因为视频是发布在网络上的,而且具有“可调查性”。

  另一件较为轰动的“人肉搜索”事件发生在2007年1月。当视频网站YouTube美少女“布雷”(Bree)被名列《福布斯》网站“全球25位最具影响力”网络红人的榜首时,这位上传家中拍摄短片,自称16岁的“美少女高中生”,被网民们发现了疑点:视频里的场景、剪辑和配乐都不像出自一个年仅16岁的小女生之手,此外,她的网名lonelygirl15似乎与一家商业网站也有瓜葛。网友们质疑这个人物的真实性。

  于是,“人肉搜索”开始启动。最终网友们通过IP地址发现,“布雷”其实是19岁的新西兰演员杰西卡·罗斯扮演的虚拟人物,视频内容也是按照一家影艺公司的剧本拍摄的。这些视频的作用之一就是为公司正在制作的恐怖电影打广告。

  不过,“美丽骗局”被揭穿后,布雷的知名度不跌反升,她的网络视频也成为YouTube的年度十大视频之首,而女演员杰西卡·罗斯也和好莱坞签下片约,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人肉搜索”的想象空间

  根据市场研究公司Hitwise2007年公布的数据,在美国18岁到24岁的网络用户中,访问最多的网站为社交网站,随后是搜索引擎和电子邮件。在过去几年里,社交网站一直高速发展,并逐步改变了互联网格局,而“人肉搜索引擎”也应运而生,它集结了社交网站和搜索引擎的优势,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有意思的是,美国的“人肉搜索引擎”却并不进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一个ChaCha网站上的向导说,他们不会满足用户要求寻找亲人或者老同学的搜索请求。ChaCha网可以为用户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但是也有自己的原则。

  据维基百科的解释,“人肉搜索引擎”是指人工智能参与并过滤搜索引擎搜出来的结果,帮助用户更好地得到想要的答案。当用户提出的搜索请求比较含混时,使用传统的搜索引擎很可能蹦出一大堆与用户的搜索意图毫不相关的网页。比如说,如果在传统的引擎里输入“苹果”,可能出现“水果”或者“电脑生产公司”等多种搜索结果。由于人工智能的参与,“人肉搜索引擎”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用户的搜索意图,因此极具发展前景。

  一般认为,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而广义上的“人肉搜索”可引用谷歌公司的定义,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很明显,“人肉搜索引擎”就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的外在表现形式。如何让“人肉搜索引擎”盈利,关键在于寻找一种运营模式。

  目前利用“人肉搜索引擎”机制的典型网站有ChaCha网站。ChaCha号称是“全球最大的实时搜索引擎”,它为用户提供实时在线解答,用户可以与网站向导交互从而获得帮助。ChaCha网在2008年1月推出了手机搜索服务,4月推出了手机语音搜索服务。在网站上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和想问的问题,数分钟后,就能收到ChaCha网的短信回答。用户可以像和朋友交谈一样,问一些非常生活化的问题,比如“某个地铁站附近是否有快餐店”,ChaCha网会立刻将此类问题传送至网络社区的向导,然后再把向导的回答反馈至用户的手机,十分人性化。ChaCha由广告收入支撑,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广告商和赞助链接。

  总之,就狭义意义上的“人肉搜索”而言,“人肉搜索”感性,而“人肉搜索引擎”理性;“人肉搜索”是网民合力完成的行动,而“人肉搜索引擎”集合了人脑的智慧;“人肉搜索”是个案,而“人肉搜索引擎”是一种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两者之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所强调和依靠的,都是个人智慧和经验的参与。所谓“人肉”,换一种方式讲,可以解释为“人头”,即每个网民所能贡献出来的独特个人经验。

  从商业角度来说,狭义的“人肉搜索”是一种自发式的、非盈利的行为,而“人肉搜索引擎”具有不错的商业发展潜力。今年4月1日,美国的谷歌公司开了一个玩笑,发布了一条谷歌“人肉搜索”招聘志愿者的消息,但其中透露出的非玩笑意味,似乎显示了谷歌公司在“人肉搜索引擎”方面的发展动向。

  相关

  人肉搜索商业模式“试水”

  黄波,这位创办塔基草根专家网(下称“塔基”)的程序员,正在试图提出“人肉搜索”的崭新商用模式。

  按照黄波的设想,塔基要解决谷歌、百度、YAHOO等搜索都无能为力的问题。通过塔基专家擅长的领域(Tag云图)找到合适的陪聊咨询人员——Tagee草根专家,然后利用网络聊天的互动咨询方式,由咨询者向咨询提供者支付费用,以保证咨询者提出的问题肯定得到回复。Tagee专家排名的意义是,付费的咨询者直接评判咨询提供者在回复某些问题上的权威程度,从而给后续的其他咨询者提供选择依据。

  雅虎知识人、百度知道、新浪爱问、天涯问答等被齐向东认为是广义的“人肉搜索”类问答网站,目前无一收费模式。而狭义的人肉搜索尽管短时间内具备极大的浏览量和眼球关注度,具备广告模式的植入前提,但其话题制造的非稳定性和相对难以形成规模的问题,又决定其难以保证持续的商业价值。

  相较而言,尽管塔基网目前还只是出于最初的草创阶段,但黄波准备运行的收费模式却的确值得关注。

  “对于普通网民而言,注册不收费,只要你在某一方面有独到造诣,就可能为自己带来咨询费的收入,因此,塔基吸引‘专家’注册的难度不大。另一方面,针对网民不愿付费购买咨询的难点,塔基收费模式既可以保证用户有问必答,且尽量保证回答质量,同时,也可以采取咨询专家让渡额度相对较小的咨询费,从而获得帮助咨询者解决现实难题、获取额度较高的服务费的变通方式。”黄波举例说,如果网民向塔基的在线律师咨询离婚手续等问题,律师完全可以不收取咨询费,而赢得网民信任,争取拿到该网民现实离婚服务中的律师费。

  “收费不收费不是简单地由商业模式来决定。那些公用、共用的基础服务设施,不可能存在付费的购买模式。但与此相对,个性化增值却往往最为适合付费购买的商业模式。”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说。

  据黄波介绍,从3月开始,已经有北京的2家中介公司和1家上海的创投公司找到他,要其递交塔基网的设计方案计划书。

  “‘人肉搜索’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就包围到每一个网民身边。”黄波认为。

聚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