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

迅雷诉超级兔子案一审判决:迅雷胜诉获赔8万

来源: 
新浪科技
引用文字: 

  新浪科技讯 10月23日下午消息,备受关注的迅雷诉超级兔子案有了最新进展,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迅雷胜诉,超级兔子赔偿人民币8万元并致歉。

  由于同是软件产业“大告小”的案件,迅雷此案也一些业内人士解读为腾讯珊瑚虫案的翻版。在腾讯珊瑚虫案中,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曾对此表示,两个案件有非常关键的不同:迅雷案属民事,珊瑚虫案属刑事。今日一审判决的结果也显示,两个案件存在本质不同。截稿前,超级兔子方面尚未对一审判决表态;如提出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阶段。

  判决结果:

  (1)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蔡旋在“超级兔子软件”网站(www.pctutu.com)首页上连续72小时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开致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在《南方都市报》上公布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蔡旋负担);

  (2)被告蔡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支出)8万元。

  案件回放  

  这是一起由一款软件所引发的诉讼。2007年8月,超级兔子推出“迅雷超级兔子版”软件,据称其特点是去掉迅雷原软件界的所有广告以及狗狗搜索,界面清爽和解决误报等问题。

  2008年4月2日,迅雷向蔡旋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刻停止修改及发行迅雷系列软件,并删除超级兔子软件中的“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据蔡旋表示,他于4月3日在网站作出回应,依迅雷要求停止修改与发行、并立即删除“迅雷超级兔子版”系列软件。

  不过,蔡旋不接受迅雷提出的去掉超级兔子中“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原因是超级兔子作为系统优化软件,仅提供“清除用户隐私”的功能选项。取决权和操作方式在于用户,软件本身无任何诱导提示。

  5月初,蔡旋收到法院传票--迅雷把他告上了法庭--这挺出乎他意料。本来,他以为遵照迅雷律师函要求做出相应动作,此事应告一段落。也因此,蔡旋随后向外界指责迅雷方面“无信用”。

迅雷1千万元收购图形软件光影魔术手

Tagged:  
来源: 
新浪科技
引用文字: 

  新浪科技讯 8月20日傍晚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迅雷近期已以人民币1千万元收购图形软件光影魔术手。

  据悉,迅雷收购该软件是出于产品业务互补性的考虑。光影魔术手是一款在摄影圈中人气颇高的软件,粗略估计装机量在数百万级别。迅雷收购该软件,一是看重其用户量,二是进一步巩固在软件下载领域的优势。

  之前,光影魔术手是一款共享软件,给用户提供的免费试用版有一些功能限制,主要靠注册费获得收入。业内人士预计,光影魔术手被迅雷收购后或能探索新的盈利方式,从而实现对用户完全免费。(全智 杨亮)

火炬传递视频被盗用 央视官网起诉“迅雷”

来源: 
法制晚报
引用文字: 

央视官网近日就网络视频盗播一事起诉迅雷网。官网负责人称,这是为了预防奥运期间该类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近日,央视国际(央视官方网站)向迅雷网提出诉讼,关于迅雷网上出现的大量火炬传递视频和2008年春晚的视频。

央视国际奥运版权保护中心总监刘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其中火炬传递视频是直接在线直播央视奥运频道的电视内容,春晚则被制作为视频集锦挂在网站上。“央视电视内容的网络信息转播权全部归口于央视国际,不经过我们授权就随意使用的行为就是侵权。”刘璐说。

央视国际总经理汪文斌表示,这次起诉同时是为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类似行为敲响警钟,防止发生非法传播奥运赛事的侵权事件。

央视国际从今年春节期间开始准备这场诉讼,其间进行了大量视频材料的取证工作。

8月4日,上海二中院正式受理此案件。(记者 武青)

相关报道

反盗版行动启动

又讯(记者武青)央视国际等10家网站组建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行动小组,昨日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启动反盗版计划。

行动小组由央视国际、搜狐网等十家网站共同组建。其中九家网站已经经央视国际授权在奥运期间播出奥运赛事视频。

最新进展

24小时监控启动今天上午9点,成员单位设立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联合办公室正式成立。

以央视网为联络机构,九家单位各派出两人专职参与,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

汪文斌说,办公室还设有举报热线,每天都将建立监控日志。

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引争议

来源: 
新浪科技
引用文字: 

  新浪科技讯 6月26日凌晨消息,就“迅雷超级兔子版”软件涉嫌侵权一事,迅雷确认已正式起诉“超级兔子”软件作者蔡旋,本案将于7月9日在广州开庭。由于蔡旋在接到迅雷律师函后曾作出回应,目前外界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该不该起诉”。

  这是一起由一款软件所引发的诉讼。2007年8月,超级兔子推出“迅雷超级兔子版”软件,据称其特点是去掉迅雷原软件界的所有广告以及狗狗搜索,界面清爽和解决误报等问题。

  4月2日,迅雷向蔡旋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刻停止修改及发行迅雷系列软件,并删除超级兔子软件中的“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据蔡旋表示,他于4月3日在网站作出回应,依迅雷要求停止修改与发行、并立即删除“迅雷超级兔子版”系列软件。

  不过,蔡旋不接受迅雷提出的去掉超级兔子中“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原因是超级兔子作为系统优化软件,仅提供“清除用户隐私”的功能选项。取决权和操作方式在于用户,软件本身无任何诱导提示。

  5月初,蔡旋收到法院传票--迅雷把他告上了法庭--这挺出乎他意料。本来,他以为遵照迅雷律师函要求做出相应动作,此事应告一段落。也因此,蔡旋随后向外界指责迅雷方面“无信用”。

  在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看来,即使蔡旋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即做出反应,仍可能被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能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就可以提起诉讼,不受对方是否回应律师函要求的影响。

  由于同是软件产业“大告小”的案件,迅雷此案也一些业内人士解读为腾讯珊瑚虫案的翻版。在该案件中,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于律师对此表示,两个案件有非常关键的不同:迅雷案属民事,珊瑚虫案属刑事。

  迅雷在起诉书中指出,起诉蔡旋原因是他严重侵犯了迅雷的著作权。一,修改了原告与用户之间的软件许可协议;二,修改了软件的部分功能。迅雷对此提出索赔方案: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作为下载领域的主力军之一,迅雷今年已有多起官司在身,其中包括与美国电影协会(MPA)的诉讼与反诉讼。对于此次“开辟国内战场”的做法,迅雷相关负责人仅称“我们会坚决维护我们的利益。”

  有分析人士据此认为,迅雷起诉超级兔子的意图在于“杀鸡儆猴”,以达到彻底捍卫公司权益之目的。(全智)

迅雷突围

Tagged: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引用文字: 

  田享华

  短短5年多,迅雷即成长为全球最大的下载引擎。这让迅雷CEO邹胜龙坦然笑纳了行业“老大”的尊称。

  不过,这位“老大”正要面对的却也是“老大难”问题,那就是版权。诚然,迅雷所面临的是一个全行业都要面临的问题。但是对迅雷而言,它将毫无疑问地成为首当其冲者。

  困局之下,迅雷正在尝试不同的方式,试图破解网络版权的困境。

  迅雷CEO邹胜龙认为,网络时代去“堵”一个东西很困难了,大势所趋是堵不住的,疏导才是硬道理。既然MP3下载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模式,不如顺应潮流,让电影下载成功起来

  在他看来,这些版权纠纷的本质都是商业利益,重要的是寻找合作机会。要知道,这个行业发展迅速,但游戏规则却少得可怜,网络立法又相对滞后,所以在探索过程中,不少网站就走在“灰色地带”上

  迅雷被狠狠地“咬”了一口。最近遭遇的几桩近千万元索赔的诉讼,让CEO邹胜龙尴尬不已。

  在获得巨大声誉和巨额收入的同时,网络下载“老大”迅雷遭受的麻烦也不断,侵权所导致的质疑与指责就一直纠缠在它身边。

  指责与业绩一起成长

  2002年回国创业时,邹胜龙远没有想到,只用仅仅几年时的间,他就成为了下载领域的龙头老大。

  刚开始,迅雷最早定位于数字内容发行渠道,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上游企业做内容的有效分发,还做过一阵电子邮件服务。直到2003年,才专做下载工具。

  经过5年多的发展,迅雷网络目前已拥有超过1.88亿的用户,每月超过33.6亿次下载,服务于全球50多个国家。迅雷以占中国家庭宽带用户85%的市场份额、82%的装机量覆盖量,发展成为中国最流行应用软件之一和全球最大的下载引擎。

  最让邹胜龙得意的是,由于迅雷的出现,让“下载”成为互联网的六大基础应用之一。他说,能成为基础应用的一个标准是用户过亿,而迅雷的用户早已过亿。

  虽然以公司没有上市为由,拒绝透露迅雷的具体年营业收入数额,但是邹胜龙很肯定的表示“超过一亿”。

  在巨大声誉和收入的同时,质疑与指责也如影随形。“大约是在2007年,才出现一些批评迅雷侵权的声音。”邹胜龙回忆说。

  最夸张的是在2008年2月,美国电影协会六大电影制片公司在上海吹响“集结号”,六大公司联手将迅雷告上了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迅雷立即停止侵权《达·芬奇密码》、《霹雳娇娃2》、《蜘蛛侠3》等32部电影大片,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7113552元。

  自去年开始,迅雷成长最快的一个部门是法务部,它从最初一个人做所有的事,扩张到十几个人分工负责,其中有版权、专利、商标,还有维权事务,当然也有应诉的事务。

  但是,邹胜龙否认这是因为外界压力促成的,因为迅雷已经有了100多项专利,还有迅雷商标等知识产权。“迅雷也讲知识产权保护,因为迅雷自身也有知识产权。”

  由于盗版猖獗,已经让许多内容经营商苦不堪言。九州梦网CEO胡大强前不久向媒体抱怨,他们从2004年成立以来,做正版影视内容“真的非常辛苦”。而另一个做互联网正版音乐的网蛙,在两年前就向《第一财经日报》憧憬过美好“钱景”,但至今依然是惨淡经营,举步维艰。

  不仅坚持正版的互联网企业处境艰难,经营传统影视、唱片工业的企业也不好过。

  不过,在这个盗版泛滥成灾的市场上,网络企业往往能够分上一杯羹。比如,依靠搜索、下载创造流量赚取广告等利益的企业。

  迅雷就被认为是这样的企业,尤其是它为盗版电影的下载推波助澜。

  但是,邹胜龙否认这一点。他解释说,用户通过迅雷下载最多的并不是电影,而是网络游戏客户端软件。因为这与游戏开发商是共生关系,分发客户端越多,双方收益就越大。这说明,迅雷并不是靠帮助侵权谋生。

  根据法律的“避风港”原则,在被告知网站有侵权内容后,及时删除,那就不成为问题。目前,迅雷收到权利通知,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模式。一种是熟人通知,立即采信,然后走流程、签字、撤销链接,一两天内就可以解决;另一种陌生人通知,比如发邮件、传真或者快递,这样就不能完全相信,因为需要联系再确认是否有完整的权属证明,但也会及时处理。

  邹胜龙认为,现在迅雷的产品就满足“避风港”要求。

  但是,这依然不能有效减少对迅雷的批评,甚至已经有批评给迅雷投资的欧美风险投资公司的声音,认为他们支持了中国最大的盗版技术提供商。

  邹胜龙对这种指责一笑了之,认为这种指责毫无逻辑可言,风投基金做的是投资,不会在投资协议写尊重版权要求,因为与他们合作的迅雷就是合法成立的公司,何必多此一举。

  内容VS渠道:谁才是侵权者

  不过,对于美国电影协会的官司,迅雷觉得自己很冤。

  邹胜龙认为,这些涉嫌侵权的影片都是用户自己上传到第三方网站,纵使网站一再声明,上传的东西必须自己有版权,但是网站怎么去核实这个事情?因为成千上万的文件上传,一一审核的成本可能就是天价。迅雷怎么能为第三方网站的侵权内容承担责任?

  但是,在迅雷的主页上一些影片标明了“抢先版”、“清晰中字”,而那些刚刚热播的电影显然不太可能免费提供下载,更不会提供不清晰的版本下载。

  邹胜龙回答,这些标记只是表明迅雷依然不清楚这些内容是否侵权,因为这是用户上传的东西,可能可以对影片清晰度进行评价,但是,无法对是否有授权进行判断,“一部影片,你说它有授权需要文件证明,没有授权也需要文件证明,迅雷无法通过常识对它们进行判断。”

  美国NBC广播电视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云轩则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判断是否有授权并不难,目前已经有一种过滤技术,网站可以透过其检查上传的文件是否有授权,如果没有授权则无法上传。美国的网站已经采用较多,但国内网站多数片面追求点击率,没有采纳这一技术的积极性。

  邹胜龙也证实了外国有这样的技术,但是在中国还没普遍的使用,迅雷也还没有计划用这种技术。他认为,网络时代去在“堵”一个东西很困难了,大势所趋是堵不住的,疏导才硬道理。既然MP3下载可以成为一个的成功模式,不如顺应潮流,让电影下载成功起来。所以,邹胜龙认为不应该去删除像“功夫之王”这样的关键词,而是寻找合作机会。

  他坚持称,迅雷所做的并不是侵权,“这涉及怎么看待搜索引擎和内容的关系,目前在行业里已经形成惯例,在侵权案件里面,直接提供内容下载的网站才是侵权实体。搜索引擎和下载工具不应该是侵权者。”邹胜龙这样论证迅雷的合法性。

  可是,在优度公司状告迅雷为《伤城》电影提供下载链接涉嫌侵权一案中,迅雷还是败诉了,因为法院认为它提供的是深度链接。浦东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立足于为全球互联网提供最好的多媒体下载服务,其对链接下载影视作品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一般搜索引擎”。

  但这依然无法撼动邹胜龙坚持认为迅雷没错的信心。“这里有一个协助侵权的概念,但是不设限度讨论,那么真正帮助侵权的就是英特尔和微软,因为它们提供了电脑芯片和操作系统。”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也告诉记者,网络搜索或者下载的服务商是否侵权,关键是要看他们是否明知或者应知涉及的内容侵权并且继续提供相关服务,我们不能单纯对搜索或下载技术提供方进行处罚。这与迅雷的观点不谋而合。

  “如果要迅雷主动过滤涉嫌侵权的关键词或者文件上传,那么微软也应该主动过滤。”邹胜龙对于外界的指责和建议并不接受。他认为微软可以在自己的系统上设置,比如建立一个数据库,完全可以去鉴别网民所下载的电影是否有授权,但是微软可以做得到也不会去做。即便外界让微软承担侵权责任,它肯定会找出一堆理由来拒绝。

  当然,邹胜龙也承认,目前搜索和下载模式并非完美,而且确实存在瑕疵。但是,他认为企业是否有动力去解决这个瑕疵,这需要讨论。“就像微软的操作系统,每个版本都有漏洞,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它有漏洞就不使用,或者不让它发布吧。”

  在他看来,这些版权纠纷的本质都是商业利益。有些事商业合作解决,有些事法律诉讼解决,最终是求得利益分配平衡。要知道,这个行业发展迅速,但游戏规则却少得可怜,网络立法又相对滞后,所以在探索过程中,不少网站就走在“灰色地带”上。

  模式新“突破”

  不过,迅雷还是在尝试扭转,它在找寻版权纠纷的突破口,直接购买影视作品的版权就是迅雷的第一次“突围”。

  4月24日,迅雷巨资购买了《黄石的孩子》的版权,成为其最大的线上发行渠道,但又称“要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一次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且会深有启发的机会”,最后让网民免费观看此片。这也是迅雷今年唯一购买网络版权的影片。

  而在去年,迅雷的经营方式也遭遇到了被侵权的苦恼。它独立采购了保利博纳公司的《导火线》网络独家播放权,然后再卖给其他公司赢利。邹胜龙透露,迅雷去年购买版权的花费在1000多万元。可是,“有网站就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我们也对此维权。”

  记者在线用迅雷搜索了《导火线》电影,很容易找到可以成功下载的“DVD高清版”,留在迅雷网页上的数百条评论也千奇百怪。比较吊诡的是,在迅雷搜索给出的下载链接下方还有这么一行声明:“该网络资源来自××网站,迅雷仅提供搜索服务,与内容的出处无关。”

  至于《黄石的孩子》,链接就更是铺天盖地,毕竟这一次,无论网民怎么下载,大家都没有侵权的嫌疑。

  但也仅此一回,迅雷日前就高调宣布与九州梦网、捷报、优度、网乐互联等国内主流互联网正版内容提供商达成战略合作。“迅雷将专注于消费终端的角色,不再直接采购版权,而是通过广告分成的方式与正版内容提供商共享利润。”邹胜龙称。

  对于这种新模式,业内人士表示非常看好,但这一模式能否大规模使用,还要看用户和广告商是否认可,一切要让市场说话。

  另外,迅雷开创的版权认领模式也不错,它经过多次沟通,开了新闻发布会,请了不少厂商,合作探索。现在迅雷数据库里的信息已经很多,迅雷和深圳版权局、互联网协会版权联盟等机构正在研究如何利用好这个平台。

  同时,邹胜龙也希望同行之间若是能站在同一战壕解决这个问题就最好了。但是他也承认,老总之间多半是朋友熟人,谈论这个话题很容易,但是公司之间有竞争,落实起来就非常困难。

  邹胜龙承认,今天面临的问题是行业的问题,是要去解决行业的问题,才能大家受益,大家相互攻击并不是明智之举。“迅雷有这个责任带头去闯,找出一条路来。”

  他认为,百度的音乐搜索就经历了从诉讼到合作,然后再到诉讼,最后可能再合作的过程。所以,传统影视业遭遇互联网时也会经历这种过程,最终实现螺旋式的上升。

迅雷发声明 称某些视频网站涉嫌侵犯其中文商标

Tagged: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引用文字: 

网易科技讯 3月21日消息,昨天,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今日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发布了相关抽查情况公告,责令25家视频网站停止视频节目服务,对此,迅雷公司给网易科技发来声明,称在被责令停止视频服务的网站中,某些网站侵犯了迅雷的中文商标,对其品牌造成损失。

以下是迅雷声明全文: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抽查情况公告,责令一些网站停止视频节目服务。作为立足于中国的全球互联网下载服务提供商,迅雷公司对广电总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都持遵守与坚决拥护的态度。在被责令停止视频节目的网站当中,某些网站侵犯我公司中文商标,从域名、网站名称等多方面,造成了对我公司的品牌混淆和严重的商业损失。

就此情况,迅雷公司发表声明如下:

一,迅雷公司本着为广大网民更好服务的原则,诚信经营,向来注重社会责任感,拥护国家相关政策。努力为中国网民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用户体验。

二,被责令停止视频节目的网站当中,xunleicn.com 、7xunlei.com、365xunlei.cn、 www.96cn.com、nxdj.com等网站与迅雷公司毫无关系,绝非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迅雷公司认为,上述的几个网站涉嫌非法使用本公司的中文商标,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8-3-21

聚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