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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通在日本控告南亚科技侵权,近日日本法院二审判决富士通胜诉并定谳,依照判决,南亚科需赔偿富士通一亿日圆、同时不准在日本销售0.11微米及90奈米的DDR1、DDR2。
对此,南亚科16日除表委屈外,也强调主要市场在美国,影响有限,且双方在美诉讼仍继续进行,胜负未定。
南亚科指出,双方的侵权诉讼起源于两公司在协商IP交互授权的过程中无法取得共识。南亚科更透露,尤其感觉到富士通与其它内存厂间就IP的授权上,给其它业者的条件远优于给南亚科,这点让南亚科感到委屈且不公平,所以双方最后才会走上法院。而南亚科更强调自家公司尊重且重视专利、IP的存在。
由于日本侵权官司是在二审就定谳的,因此,南亚科与富士通在日本的诉讼,已确定由富士通胜出。南亚科强调,该公司所生产的内存最主要境外销售地是美国,因此此诉讼输掉后、其实影响有限,再者,南亚科与富士通还有侵权诉讼仍在美国进行中,因此南亚科还是有机会的。
富士通是在2005年声称南亚科侵犯其与最佳化电路有关的DDR SDRAM记忆体专利技术,并提出诉讼,去年进行一审,而东京地方法院也在去年9月完成对这项专利权诉讼的审理,当时判决是南亚科技的日本分公司侵犯富士通专利,而南亚科则在收到法院正式判决书后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