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 三月 16, 2008

加拿大将建大型太阳能发电站 预计09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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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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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规模最大的太阳能发电站即将开工兴建,该项目预计2010年完工,安装100万块太阳能电池板,发电能力40兆瓦。

  据加拿大通讯社26日报道,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OptiSolar公司将在安大略省萨尼亚市附近建设这一项目。项目投产后,该公司将以每千瓦时42加分(1美分约合1.12加分)的价格向安大略省政府出售,这将大大高于每千瓦时11加分的风能电价格。

  报道说,为推动开发可再生能源,安大略省政府将于近日宣布启动14个项目,通过向企业提供补贴,鼓励开发太阳能、风能等。预计这14个项目总发电能力达107兆瓦。

  德国于日前在东部城市莱比锡郊外的布兰迪斯开始兴建一家太阳能发电厂,发电能力也是40兆瓦,据称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项目预计于2009年完成。

三星投资13.7亿美元升级半导体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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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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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3月15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韩国三星电子周五表示,公司2008年将投资13.7亿美元升级其半导体生产线。

  三星表示此决定是在董事会会议上做出,目前文件已提交韩国证监会。(向东)

三星雄心勃勃 矢志成为全球数码相机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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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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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能、尼康等日本相机大厂长期以来支配数码相机市场,不过韩国后起直追的Samsung Techwin正努力打造品牌向其它大厂宣战。

  日本佳能、索尼及奥林巴斯掌握全球数码相机市场70%的份额。这些日本厂商不在意海外相机厂商的情况,不过却很关注Samsung Techwin的动向。根据IDC数据显示,三星电子握有四分之一股权的Samsung Techwin 2006年在数码相机市场占有率增长了一倍以上,达7.8%,成为销售额排名仅次于佳能、索尼、柯达及奥林巴斯的第五大厂。

  Samsung Techwin今年数码相机的销售目标是1750万台,并计划于2010年成为全球第一的相机生产商。

  Prudential Investment & Securities分析师Kim Uno表示,Samsung Techwin当前的首要目标应该是确立轻便型数码相机市场中的地位,在这个市场中,价格是关键因素。接下来的目标则希望进军数字单反相机(DSLR)领域,在此市场,品牌力量较为重要。

  根据IDC数据显示,佳能和尼康在数字单反相机市场占有率为80%,此类型相机增长率是总体数码相机市场的一倍以上。此外,日本企业在2006年几乎独占数字单反相机市场,Samsung Techwin在此仅有0.8%的市占率。根据Techno Systems数据显示,该公司2007年的数字单反相机产量并无太大进展,仅占全球产量0.6%。

  分析师普遍估计,该公司数字单反相机业务毛利率约为20%,而轻便型相机仅在10%以下。

佳能将在台湾生产单反数码相机替换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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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Times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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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日经新闻13日报道称,应对单反数码相机替换镜头的需求在国内外急剧扩大的趋势,日本著名相机及相关设备生产商佳能公司(Canon)将于年内开始在台湾生产单反数码相机替换镜头。这将是该公司的第三个替换镜头生产基地,也是首次进行海外生产。

  该公司计划在台湾生产用于小型轻量机型的具有抖动补偿功能的通用替换镜头等,并将导入自动化生产设备,以降低生产成本。

  镜头将由台湾佳能着手生产,并在原厂房内设置单反数码相机用镜头的生产线。该工厂此前从事胶片相机用替换镜头的组装,积累了生产镜头的经验。该比投资的金额尚未公布。

  该公司此前在日本的宇都宫工厂和大分佳能生产单反数码相机用替换镜头,但目前已没有扩大产能的余地,需要建立新的生产基地。台湾工厂将引进由大分佳能确立的自动化生产技术等,以建立高效量产体制。

沙特希望成为太阳能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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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沙特阿拉伯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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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沙特阿拉伯新闻报报道,作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输出国,沙特还希望能在未来能成为太阳能这一清洁能源领域里的佼佼者。
沙特石油大臣纳伊米此前表示,沙特正致力于使本国成为太阳能研究的中心,并在未来30到50年内成为世界主要的电力输出国。届时,沙特将不单是石油输出国,也是电力输出国。

雅虎已无路可退 微软可能趁机下调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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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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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迪网讯】3月16日消息,在拒绝微软求婚后,雅虎已经走到了一个危急关头。

  据国外媒体报道称,尽管决定推迟股东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截止时间,能够拯救雅虎避免“落入微软虎口”的“白衣骑士”还没有现身。

  随着第一季度即将结束,雅虎的处境非常微妙:令人不满意的业绩会支持微软有关其每股31美元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这一说法。更糟的是,疲软的业绩会使微软下调其出价,引起股东更大的不满。

  伯恩斯坦研究公司(Bernstein Research)的分析师杰弗里说,除非雅虎管理层能够拿出其它方案,或者能够公布令人满意的业绩——目前这二者的可能性似乎都不大,这一策略将面临微软下调其收购价格的风险。但他表示,预计雅虎本季度的业绩会“相当平凡”。

  FactSet Research的调查显示,分析人士目前预计本季度雅虎的每股收益为12美分,销售收入为13.2亿美元。雅虎在1月末公布了利润下滑的业报。

  Endpoint Technologies Associates的分析师罗杰表示,如果雅虎业绩不能达到分析人士的预期,它将处于更不利的位置。Sierra Tech Research的分析师史蒂夫说,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状况,雅虎业绩达到分析人士预期是很困难的。他表示,我认为雅虎会努力,但它的努力可能不会获得预期的效果。雅虎目前处于逆境而不是顺境中。如果其业绩很差,股东将开始担心微软会下调收购价格。

  杰弗里指出,即使销售收入能够达到分析人士预期的上端——13.8亿美元,根据他的模式,雅虎的股价也只值25美元,远低于微软每股31美元的收购价格。他说,由于微软的收购价中包括股票和现金,过去数周来微软股价的下跌已经使得其收购价相应地缩水到了每股29.11美元。尽管根据传统的看法微软应当将收购价格提高到一个对雅虎股东和管理层有吸引力的水平,但考虑到雅虎已经没有其它出路,我们认为微软会坚持自己的价格,而不会上调价格。微软管理层态度强硬,坚持原来的收购条件的可能性很大——根据目前的股价,微软的收购价格为每股29.32美元。

  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教授门德尔松表示,他认为微软会采取强硬的谈判策略,同时不会彻底关上提高价格的大门。门德尔松说,对于微软而言,坚持原来的价格是一个合理的策略,但这并不妨碍它提高价格。很难想像因为收购价格方面的一点小分歧,微软就会放弃这一交易。

  IDC的分析师克劳福德说,微软在收购雅虎的过程中必须保持谨慎。他表示,考虑到目前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微软必须保持谨慎,避免成为冤大头。它不应当盲从于提高价格的压力,尤其是在没有其它竞争对手出现的情况下。

  尽管有传言称新闻集团和时代华纳会与雅虎达成某种形式的交易,阻止雅虎落入微软手中,但它们已经表示没有兴趣与微软争夺雅虎。

日本效仿法国 网络盗版下载者将面临断网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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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t硅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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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et硅谷动力消息】北京时间3月16日硅谷动力网站从国外媒体处获悉:日本四家互联网接入服务商日前达成协定,将对文件共享用户实施断网惩罚。

  据报道,这一协议并非源自日本政府部门,而是日本的四家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经过协商制定指定的协议。显然他们受到了来自日本唱片和电影公司的巨大压力。

  据报道,通过专用的侦测软件,这些接入商将会帮助版权持有公司发现盗版文件分享用户。如果是“初犯”,系统将会向网民发出一次警告,如果再犯,则将被实施断网。如果“屡教不改”,用户有可能被多家接入商彻底封杀。

  据悉,这项协议将从四月份开始生效。日本四家互联网接入商将首先“收拾”本地最大的文件共享软件Winny。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十一月份,法国政府打击盗版部门、法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和法国电影音乐零售商签署三方协议,根据协议,如果网民被发现下载盗版电影或者音乐,有可能被接入商断网。(令狐达)

搜索引擎服务商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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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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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搜索到的内容均系侵权,那么经通知后被删除殆尽的搜索引擎还有什么生存的价值呢

  文 谢冠斌

  作者简介:谢冠斌,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谢冠斌律师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上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其参与创办的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及相关的科技型公司法律服务的领先专业机构,之前曾就职于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国家科委政策法规司从事知识产权及科技立法执法工作。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7年12月,唱片公司与百度及雅虎两大搜索引擎服务商之间的诉讼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落下尘埃。颇具戏剧性的是:这两批案件判决发出的时间相隔仅三日,但判决结果却迥然不同,分别维持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和第二中级法院之前作出的结果互相矛盾的一审判决。对此,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互联网从业人士普遍无可适从,法律界人士更是众说纷纭。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权威”观点主要有三:一是说“百度案”发生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之前,而“雅虎案”发生在该条例颁布之后,所以百度胜诉而雅虎败诉;二是说两案基本事实不同,“百度案”中唱片公司的通知不符合法律要求,而“雅虎案”中唱片公司发出了符合法律要求的通知;三是说两案唱片公司的诉因不同,“百度案”中唱片公司以直接侵权为由起诉,所以输了,而“雅虎案”中唱片公司以间接侵权起诉,所以赢了。

  其实,这些说法难免有以讹传讹之嫌。首先,就法律适用而言,“虽然百度案”援引的《著作权法》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雅虎案”引用的《著作权法》、司法解释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界定搜索引擎商法律责任上并不存在差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只是更为详细地规定了权利人“通知”的构成要件,而且 “百度案”中法院也间接适用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次,所谓两案中唱片公司通知的形式不同或者诉因不同,更是与事实不符,两案基本事实及诉因完全相同。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北京高院对两批基本事实相同的案件作出了不同的判决呢?北京高院到底对搜索引擎商提供音乐搜索持何种态度呢?在“雅虎案”判决书中我们可以窥见一斑,该判决认为唱片公司发出的通知并不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对“通知”的要求,也就是说,北京高院认为搜索引擎商对所提供链接的音乐作品侵权系“明知或应知”,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唱片公司在“雅虎案”之后重新将百度起诉至法院,则可能是另外一种结局。

  笔者认为,雅虎案中法院所认定的雅虎构成“明知或者应知”在法律逻辑层面上值得商榷:

  一、就搜索服务的技术特点而言,通过搜索引擎链接的网页具有随机性和被动性,它对每一个用户的通过搜索行为得到的链接结果服务商无法知悉,亦不能控制;而且,互联网上的录音制品而言,并非都具侵权性质,所以作为服务商是没有责任和能力去辨别的。

  二、以互联网上某类网页侵权比例的多寡作为判别搜索服务商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亦无法律依据。比如说文字网页侵权比例是10%,音乐网页是60%,那么能否说服务商可以提供文字网页的搜索服务,而不能提供音乐网页的搜索服务呢?这显然不符合法律逻辑,因为一旦提供了对某侵权网页的链接,那么对这单个作品的权利人而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是同样的。

  三、如果认同“雅虎案”的逻辑,那么提供图片、文字等一切与版权相关的搜索服务将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再将法律责任进一步连带,作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也会面临“侵权”指控,这显然与《条例》设定“安全港”原则的初衷就背道而驰。

  对于这两起诉讼所谓的法律价值,笔者认为当事人双方均应重新审视。对唱片公司而言,在诉讼中盯住的是搜索引擎服务商,其实即使它们停止提供音乐搜索服务,但只要那些提供侵权音乐作品的网站继续存在,用户仍然可以查询、接触并使用这些网站内容,所以法院或者权利人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类似雅虎、百度这些个别的搜索引擎上,并不能根本解决唱片公司等权利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对搜索引擎服务商而言,它们抗辩的法宝是唱片公司未尽到“通知”义务,其实唱片公司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通知并非难事,但如果搜索到的内容均系侵权,那么经通知后被删除殆尽的搜索引擎又有什么生存的价值呢?也许,两大产业的合作是唯一的出路。

谷歌CEO:微软收购雅虎破坏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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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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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国外媒体近日刊载了对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专访。在访谈过程中,施密特对微软收购雅虎交易发表了看法,同时披露了一些未来的发展机会。下面是此次访谈的主要内容:

  问:为什么微软收购雅虎会给谷歌带来如此大的威胁呢?

  施密特:现在还无法确定以后的局势。但从理论上讲,如果微软集中资源,并且收购雅虎这样的大公司,该公司将在特定应用,例如即时通信和电子邮件领域占据绝对的垄断优势。这会破坏互联网行业,减少用户的选择。

  问:破坏互联网行业?

  施密特:就目前而言,所有基于互联网的系统都是高度交互、开放的系统。但是,微软所遭受的反垄断调查都与破坏交互性和开放性有关。

  问:你们计划如何应对微软收购雅虎交易?

  施密特:我们曾经说过,这并非一个好主意。我们可能采取所有的方案,我并不会排除或明确哪个选择。

  问:谷歌已经如此强大和成功,很多人认为你们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微软的扩张,你对此怎么看?

  施密特:我们不久前曾讨论过这一问题,事实上我们的态度与雅虎没有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谷歌应当怎样做才能避免重蹈微软的覆辙。在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应当拥有更多的选择。我们制定了一套必须遵守的政策,并将它们融入到我们的企业文化之中。在此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会在专利系统中利用用户数据。因此我们有一项规定,必须允许不喜欢谷歌服务的用户自由退出。如果用户不喜欢谷歌,那么可以转而使用雅虎、微软或其它服务。这项政策还有另外一种不太明显的影响,那就是帮助我们找到表现不佳的团队,他们无法阻止用户抛弃不佳的产品。此外,我们也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变得像微软那样过于强大和强势。

  问:但是,你们已经在网络搜索和网络广告市场占据了统治地位。通过收购DoubleClick,你们还将在显示广告市场获得领先地位。这是否不符合你们的初衷?

  施密特:我认为,收购DoubleClick与我们刚才讨论的问题没太大关系。我们决定进入显示广告市场,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新领域,我们并不是领先者,雅虎才是。显示广告与文本广告并不一样,后者才是我们的主体业务。此外,我们收购DoubleClick已经引发了外界对于隐私保护的争论。为了消除美国和欧洲政府的担忧,我们已经做出一系列隐私保护方面的承诺。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履行承诺。

  问:你的意思是说,谷歌收购DoubleClick交易引发忧虑是一件好事?

  施密特: 从一定程度上讲,的确是这样。如果你在一家公司,而且有自己的信仰体系,经常了解一下外界对于你所在公司的看法,并与自己对公司的看法做比较,这总是一件好事。

  问:从最新季度财报来看,谷歌业绩的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如果整体经济形势继续恶化,你们可能受到多大影响?

  施密特: 我们也不知道。有证据表明,在经济衰退期,可衡量广告的表现要好于不可量广告。人们总是希望在能证明自身有效的东西上花钱。在所有的广告系统中,谷歌的广告无疑最具可衡量性。基于这一原因,在2001年到2002年的经济衰退期,我们的表现很好。

  问:你们已经经历了高速扩张期,而且公司规模仍在不断扩大。那么,经济增长减缓是否会使你们的部分员工面临失业的危险?

  施密特: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出现。我们基本上以每周100人的速度招聘员工。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字。我们招聘最多的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因此每年春天这一数字会大一些。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国际市场高速扩张,在很多国家,我们资格最老的员工可能才为我们工作一年。

  问:有消息称,《纽约时报》正面临着出售的压力。很多博客建议,谷歌应当收购《纽约时报》,因为它符合你们对于高质量新闻的兴趣。你对此怎么看?

  施密特:我并没有注意到建议谷歌收购《纽约时报》的说法。不过,我并不排除任何可能。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避免收购内容。事实上,我们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要拥有内容,而是与拥有内容的公司合作。首先,这不是我们擅长的领域。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更愿意选择赢家。我们的整体原则是提供世界上所有的信息。

  问: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是否有时让你感到发狂?他们都这样,还是某个人这样?

  施密特:他们有时会干扰我,但这是一种聪明的干扰。有时我刚刚想到问题的解决方案,他们突然又冒出了新的创意。我的想法可能会受到干扰,但他们的确提出了更好的创意。这有些疯狂,但却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那么,当你2001年就任谷歌CEO时,是否就像一个领导孩子的大人?

  施密特:佩奇和布林现在已经完全能够胜任我在谷歌所做的工作。事实上,我现在已经不具备他们所没有的独特优势。我拥有很多管理经验,而他们在我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

  问:那么,他们现在还需要你做些什么呢?

  施密特:我们都有自己的特长。他们将大部分时间用于产品战略和技术,包括积极参与新型无线技术和气候变化因素的研究,努力提高产品开发速度,扩大搜索范围,以及从技术上改进广告系统等等。我的工作则是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除此之外,我们三人还要一起处理很多问题。我对公司的国际化非常感兴趣,因为我认为谷歌的未来在美国之外。基于这一原因,我经常会在外面旅行。

  问:近期有报道称,你们三人签署了一份长期工作合同,是否真有此事?

  施密特:是的,我们签订了一份非正式合同,内容是在谷歌上市之后,我们还要在一起再合作20年。因此,我想我还会在谷歌工作很长时间。

  问:今年晚些时候,你们将推出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为什么还需要这样一个系统呢?

  施密特:因为以前的手机操作系统大多不是真正为现代网络应用而设计。它们不能正确地运行互联网应用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都希望出现一种低价格、基于网络的手机操作系统,以便它们在未来的移动设备上使用。

  问:那么,Android与你们以前的手机产品有何区别?

  施密特:Android拥有一个完整的浏览器,支持Java,而且已经提交给软件开发者用于创建新型应用。我们并不完全清楚基于Android的应用将发展到什么程度。但最有趣的一点是,它可以将社会活动和定位结合在一起。我看到过一个应用程序的演示,如果你和我都拥有一部支持地图的手机,那么我们的手机就可以互相找到对方,并告诉我们应当到哪里见面。

  问:今年1月,当你们宣布参与竞购美国通信委员会拍卖的无线频段时,坚称最终获胜者应当面向竞争对手的产品,包括软件和硬件开放网络。Verizon无线不久前宣布,不仅会开放新频段,还会开放现有网络。你对此感到怀疑吗?

  施密特:最初我的确有一些怀疑,但事实胜于雄辩。Verizon无线已经承诺开放网络,这对于该公司客户而言是一个好消息。事实上,Verizon无线高层曾经造访谷歌,与我们就此举行了会谈,并最终确定这是一个正确的做法。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我希望其它公司也能跟进。

  问:你拥有一架Gulfstream G-550飞机,出国旅行时你会乘坐它吗?

  施密特:最重要的是,我的每次飞行都有专业的机组人员保障,而且我自己也有飞行执照。

  问:听起来很有趣。你经常亲自驾驶飞机吗?

  施密特:经常。这是我的业余爱好。(马丁)

央视晚会曝光:分众传媒日发数亿垃圾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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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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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5日),央视3·15晚会揭露了垃圾短信的来源。该报道称,短信群发业务公司之一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分众传媒子公司)掌握了中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的手机用户信息,其中仅郑州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短信日发送量就达2亿条。

央视报道,目前大部分短信群发业务集中到了几家大公司,其中,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掌握两亿多个手机号码资源。据经营类似业务的世纪众凯科技有限公司直销部经理腾振兴说,“我们会从银行拿到用户的手机信息,因为用户在那里办业务时留下了手机信息。”

这些四处收集到的手机用户资料内容详细涵盖了手机用户的各种信息。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世纪众凯科技有限公司直销部经理腾振兴说:“(北京)朝阳那边有个第六俱乐部,那里边从董事长,下面还有总监,还有副总经理,他们所有的信息,在我们数据库里一拿出来以后,他家在哪住,哪号楼几层我们都很清楚。”

央视称,获取手机用户信息后,分众无线等公司对机主的信息进行详尽分类,精确到机主的性别、年龄、消费水平等,以“精确”发送垃圾短信。

接受央视采访时,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华北区渠道拓展总监黄会斌介绍,该公司还有一个收集用户手机的“专利技术”:“用户上互联网时,只要留下了手机号码,马上会被我们监控。我们还能收集用户上网后做了什么,上了什么网站。如果这个用户买了剃须刀,或者上了汽车网站,那我基本上判定这是一个男性,知道他消费能力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