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今后,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赚取差价的20%征税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纳税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是否出台执行细则还不确定
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通过网络进行的实体商品交易行为缴不缴税呢?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回应说,所有取得收入的网络交易行为都应该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解释说,除上述原则外,还应根据卖家是经营行为还是偶尔转让行为,按不同项目征税。如果是纯粹经营行为,应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税项目征税;如果是偶尔转让物品,则按照财产转让税项目征税。
至于有无专门针对网络实体商品交易的征税规定,以及是否会出台买卖虚拟货币征收个税的相关执行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并未正面回应。
何时具体实施也未确定
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昨日下午,面对该政策将于何时实施、缴税途径、纳税门槛等话题,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我内部还没听到过,暂时也不知道哪个部门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咨询。”该工作人员的回答或暗示了对虚拟货币交易开征个税路途尚远。
实施起来比较难执行
昨晚8时,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局尚未收到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文件。他同时表示,即使有相关文件,对于该项所得税的认定难度还是非常大,实施了也比较难执行。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曾找一批企业咨询过对个人征虚拟货币所得税的事宜,当时有人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也意味着,在酝酿了3年时间之后,主管部门做出了对个人征虚拟货币所得税的决定。
专家看法
征管有难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个人买卖虚拟货币中间赚取的差价,属于虚拟货币的增值部分,税法上规定增值部分如果有收益必须缴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批复具有合理性。但对于买卖货币的个人收税在征管上有一定难度,因为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多是虚拟符号,没有发票等征管查找查询管理的书面记录,在征管上会存在技术操作方面的障碍。需要进行一些可实际的操作,比如可以要求运营商提供协助、个人代扣代缴的义务等。
网友质疑
虚拟货币被盗能立案?
买卖虚拟货币要收税的消息一出,网友哗然。归纳起来网友有8大质疑:
1.征收个税,必须将网络虚拟的名称与现实中的个人对应起来,可能实行网络实名制吗?
2.许多游戏内的所谓商城才是卖金币的大头,收网民这小头的税,还不如去收运营公司的税。
3.如何界定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的价值关系?虚拟物品价格监管是否完善?
4.整个交易过程没有任何原始凭证,买卖双方都不能被监督,谁会去主动报税呢?
5.通过游戏方式赚取的虚拟货币,而不是通过收购获得的虚拟货币,加价销售后需要交税么?该如何界定?
6.现实中还有个税起征点,网络就每笔都收税,太没道理了。
7.虚拟货币交税,就说明虚拟货币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那么游戏玩家的装备、虚拟货币被盗了,是不是也可以立案侦查了?在网络上盗取别人的“财富”,能够与现实中的偷盗罪相提并论、同罪等罚吗?
8.由于网络的复杂性,税务机关如何核实个人网络财富的情况?势必要求税务机关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这方面为国家增加的税收能够与投入的成本相提并论吗?划得来吗?
虚拟货币交易示意图
通过网络收购虚拟货币
加价后向他人出售,按差价的20%征税
虚拟货币能干什么
例如:Q币可以用来购买QQ号码及其续费;购买QQ上的各种虚拟装饰品,如服饰和头像;购买QQ游戏币,用于网上游戏;用于QQ交友等。
虚拟货币怎样变现
通常是在拍卖网站上将虚拟货币拍卖掉,成交价格通常是面值的5~6折。还可以购买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再将装备出售,同样可以达到变现的目的。
新闻名词
虚拟货币:网上支付工具
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目前已有不下10种之多,如腾讯Q币、网易泡币、新浪U币、百度币、酷币、魔兽币、天堂币、盛大点券等等,它们充当着网上代币支付工具,但目前已经初步具备了真实货币的职能。
虚拟货币可以在网上买东西,能和人民币互换,还能在互联网上购买到其他企业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甚至在选秀比赛中可以用Q币来投票。
有关资料显示,当前国内互联网已有几十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虚拟货币在流通,并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的职业打工一族;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
相关规定
虚拟货币曾被禁止倒卖
2007年2月,我国文化部、工商总局等14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严格区分了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界限:严禁倒买倒卖虚拟货币和用虚拟货币购买实物商品。显然,虚拟货币在现实世界中不能通用。它不但不能购买实物商品,而且也不能用它还债和交税。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销售虚拟货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是不是意味着对虚拟货币交易的限制正在逐步放开?
运营商反应
淘宝:细则未公布不便表态
在淘宝首页上,有一栏显著的位置标注着“游戏币”,点进去可以发现大量的销售各种游戏虚拟货币的卖家,仅在“币元宝锭”的关键词搜索中就可以找到441493个结果。
淘宝向记者表示,“目前没人能对这个事情发表看法,可能需要等细则出来之后,才会有统一的对外说法。”
腾讯:希望依法管理私下交易
昨日上午,腾讯公关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措是针对于个人私下交易虚拟财产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于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的泛滥已经使网络盗窃形成了产业化的规模,从制作木马病毒到传播病毒,再到网络盗窃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销赃。因此,依法管理虚拟财产的私下交易对于用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保护都会有促进作用,腾讯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法制日报》等